“比特幣”被盜 損失40余萬
投資者認為網絡交易平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要求其賠償
投資者施先生將自己的“比特幣”存于幣貝網進行理財,不料被盜幣者盜取。因認為幣貝網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他將網站經營者北京幣貝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共計40余萬元,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施先生訴稱,從2015年2月開始,他在多家比特幣交易平台中註冊進行比特幣的交易,在幣貝網、元寶網、火幣網等多家網站中擁有比特幣。2016年5月,盜幣者將他放在幣貝網中進行理財的40余個比特幣贖回並轉移至盜幣者新註冊的賬號中,後又提取到私人錢包中。此後,盜幣者利用幣貝網的安全漏洞,又將施先生在火幣網、元寶網上的比特幣轉移至幣貝網並提現盜走,致使施先生損失人民幣共計40余萬元。
施先生認為,幣貝網作為比特幣的網絡交易平臺並收取費用,與其之間已形成服務合同關係,幣貝網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賠償相關損失。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記者 黃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