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絕大學生借貸悲劇重演

2016-03-21 08:46:22|來源:北京商報|編輯:許煬

  3月9日,河南大學生鄭德幸因欠60多萬元債務自殺的事件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其中有幾點問題值得管理層和大學生們深思。筆者認為,鄭德幸的自殺行為過於草率,其實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第一個問題是,鄭德幸使用同學的身份信息就能向網貸平臺借出60余萬元,同學卻毫不知情,體現出網貸平臺放貸過於隨意。鄭德幸利用班長的職務之便,使用同學的身份證、銀行卡向網貸平臺申請貸款,網貸平臺在並未聯繫本人的情況下發放了貸款,筆者不禁想問,不久前某電商平臺曾有身份證加銀行卡出售,售價僅140元,那麼使用這樣的身份信息是否能夠申請貸款呢?如果這樣發放出去的貸款無法歸還,是誰的責任?

  第二個問題,使用同學信息申請的貸款簽名都不是同學本人,這類負債是否應由同學償還?其家屬是否有義務為其還債。筆者認為,鄭德幸的同學們顯然都是無辜的受害者,他們並不需要為這些借款買單,鄭德幸最嚴重屬於詐騙行為,欺騙了網貸平臺和同學們,同學們作為受害者,並不需要為此償債,網貸平臺應向鄭德幸追討欠款,但如果其無力歸還,因為鄭德幸已經21歲屬於成年人,網貸平臺也無權向其家人追債。

  第三個問題,鄭德幸的自殺行為是否必要?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鄭德幸剛剛21歲又是大學生,60萬元的欠款也是有可能在未來的若干年中努力償還的。假如鄭德幸不選擇輕生,而應該勇敢地和網貸平臺談判,擺明事實,講清道理。闡述自己的觀點,第一,錢已經借出來了,而且賭球都虧光了,家裏也就是窮苦的農民,是不可能有錢繼續償債的;第二,同學們根本沒有簽名貸款協議,也沒有任何面簽的視頻、圖像,全是自己冒名辦理的,你們也不可能讓我的同學們還錢;第三,你可以送我去坐牢,但這樣你們一分錢也拿不到;第四,如果你們肯和我簽延期還款協議並立即免除利息,我願意努力工作,並在留下最低生活費之外的全部收入都用於償還這些欠款。筆者相信,網貸平臺們很可能會選擇讓鄭德幸工作賺錢。

  另外,網貸平臺放貸亟須更規範化,監管層對此也應該進一步加強監管,這也是避免這類悲劇重演的根本。

  本文對於鄭德幸本人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但對於和鄭德幸遭遇類似的大學生卻有很重要的意義:不要輕生,勇敢面對,努力工作,就算是坐牢,這類經濟案件對社會沒有直接的暴力危害,一般不會判處死刑,刑滿後也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如果輕生了,欠人家的錢就真的還不上了,如果保留生命,就有可能在今生清償債務。

  當然,作為大學生,需要貸款應該量力而行,而且是用在生活所需,如果用於賭博那就是自毀前程,並不值得同情。(周科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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