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互聯網金融監管應寬嚴並濟
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可以實現有效融合創新,應該鼓勵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互相融合發展。這方面東方資産旗下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東方匯,我認為便是個有益且有效的實踐,發展向好,運行一年半後,東方匯交易總額已近60億元,客戶超25萬,發展向好。
實踐證明,互聯網金融已然成為傳統金融的有益補充,兩者相得益彰,漸入佳境。因而,端正對前者的監管態度,尤其以包容心態來實施監管,鼓勵新生業態的蓬勃成長及其對國家經濟社會帶來的有益促進,是為當下的良策之一。
去年,監管相繼出臺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等監管意見,進一步確立了監管框架,並加大了對各種違規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有力促進行業的有序發展。
但與此同時,監管層也應該對這一新業態給予新的監管思維,以包容的胸懷,根據金融的規律來進行引導,不能一下子管死,對於發展中出現的問題須具體分析和研究。對此,我有幾點建議:
首先是監管主體問題。建議由一行三會等中央級監管部門來落實主體監管職能,且須由能夠實現跨行業、跨地域協調的機構來整體統領,由地方政府及行業自律組織輔助管理。
其次,是行業定性問題。互聯網金融本質是金融,所從事業務也是金融業務,監管也應定義為金融機構。目前,我國的小貸公司、擔保公司等也均有類似問題,即做著金融之事,卻享受不到金融政策紅利,稅負過重,發展受限。
第三,是政策的包容度問題,要避免過度監管,避免與其他一些業態一樣,一管就死、一放就亂。
第四要加強徵信體系建設,建立互聯網金融企業徵信體系,對參與各方的交易數據建立信用數據庫,對失信行為給予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