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秦福榮:消費金融何止放貸那麼簡單

2017-01-10 09:36:47|來源:一財網|編輯:許煬

  近兩年,消費金融漸入風口,業內的普遍共識是,這是一個萬億級的藍海市場。於是,所有機構蜂擁而至,藍海瞬間紅彤彤一片。另一方面,由於行業參與者良莠不齊、理念各異,暗流涌動的壞賬率也正在醞釀爆發之勢,過度授信的苗頭日益凸顯。

  回溯歷史,消費金融的“先遣者”台灣地區,由於其銀行業紛紛通過大量發行各種信用卡與現金卡擴大業務,誘導持卡人透支消費,結果在經濟環境不佳、收入無法增長的背景下造成持卡人負債纍纍,無法償還,最終於2006年爆發嚴重的“卡債危機”。

  同樣來自台灣的平安普惠首席運營官秦福榮對這段歷史依舊深有感觸。在他看來,國內很多機構對於消費金融的理解仍浮于水面,消費金融不僅僅只是發放貸款那麼簡單,這其中蘊含著償債意願的辨識和違約成本的權衡乃至對於人性的考驗。

  償債能力與償債意願

  記者:平安普惠在2016年上線了多個創新的技術應用,比如智慧服務平臺、O2O模式、克拉信用評分體系、微表情等,如何看待這些技術的應用?

  秦福榮:當一個客戶來申請貸款的時候,業內根據兩個原則判斷是否接受該貸款申請:一是償債意願,二是償債能力。傳統的做法是要求客戶提交材料證明自己有償債能力。但償債能力並不等於償債意願,比如,我們的貸款金額平均在9萬元左右,每個月還款3000多元,即一天要還100元,如果説,一個客戶一天沒有辦法存下100元用於還款,我不認為這是能力問題,而是意願問題。

  過去,我們判斷客戶主要依賴於償債能力的部分,比如説提交銀行流水,但在實際運行中,我們發現償債能力與事實有很多不符的地方。如今,平安普惠正在利用各種技術應用,試圖找出與客戶償債意願強相關的元素,通過這些元素還原客戶真實的償債意願。

  記者:能否具體説説普惠是如何捕捉到客戶的償債意願的?

  秦福榮:有句古話叫“人在做天在看”,放在今天就是人的行為通過現代科技被記錄在雲端上,比如上班坐地鐵是被記錄的,使用打車軟體是被記錄的。在這一兩年當中,我們一直在嘗試用很多數據去關聯客戶的償債能力和償債意願。比如車子,有車的客戶幾乎每個月都會在車子上花費數千元,他手頭是會有這些現金用於開支,所以,我們認為有車是償債能力的一個正相關。另外,買保險的人更有責任感,因為保險往往不是給自己用的,而是留給活著的人,減輕他們的壓力,有責任感和還款意願是正相關的。

  記者:這些正相關的數據會對整個貸款流程帶來哪些變化?

  秦福榮:我們會把這些正相關的數據應用在客戶模型上,不用客戶自己提交證明材料就能了解客戶,從而形成判斷。所以,科技首先是用在對於客戶的辨識能力上,這也簡化了客戶的貸款流程。

  從貸後管理來説,正是因為我們了解客戶的行為模式,我們的催收模式也會變得不一樣,細化到不同性別、不同工作、有車沒車的貸後催收都是不一樣的。可以説,數據無處不在,誰能夠把數據變成黃金,落地使用,誰才是真正掌控金融科技。

  履約背後的“人性”考量

  記者:通過對這些數據的挖掘,您可否總結下哪類人群逾期的概率比較低,比如,是不是收入越高的人群越不會逾期?

  秦福榮:我的經驗是這樣的,以前在台灣,最好的客戶是四個“師”(律師、醫師、建築師、會計師),他們發生逾期的概率非常低,但是,一旦發生逾期之後,他們大概是不會還錢的,因為這些人逾期就意味著他們整個財務狀況的惡化,欠下鉅額債務,所以,乾脆誰都不還。

  所以你會發現,我們在做貸款的時候,其實是在和概率爭高下,優質客戶逾期概率低,一旦逾期就可能不還錢,普羅大眾逾期概率高,但逾期了以後還是會還,而我們要做的,就是把這個概率下覆蓋的人群找出來。

  記者:如今在消費金融領域,很多參與者都喜歡做小額借貸,認為小額借貸更容易控制風險,您怎麼看,小額是否就等於低風險?

  秦福榮:舉個例子,當你來跟我借10萬,我覺得你風險很高,所以,我借給你1萬,其實這個邏輯是不對的,在放貸領域,只有0和1的概念,要麼借要麼不借。

  記者:儘管國內消費金融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極快,在其過程中,不同背景的參與者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認為放貸能力最重要,有人認為風險控制最重要,也有人認為貸後催收的能力最重要,對此,您認為哪一個才是消費金融的核心?

  秦福榮:如果説一定要比較的話,我認為還是放貸能力最重要,畢竟不願意還款的“壞人”還是少數的,這是一個數學比例的問題。保守一點説,有10%的“壞人”,即便這10%都沒有催收回來,那剩餘的90%還是可以賺錢的。催收是錦上添花,不能靠催收去防範。這個産業風險如果倒過來,你賺那10%而已的話,那就不一樣了。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人們是有契約精神的,這種契約精神説到底就是“人性”,只不過,目前,當違約成本低了之後,就會讓人性突破那個臨界點。

  而建立合理的違約成本,其實是需要整個社會逐步完善的問題,比如建立完整的個人徵信系統,很多市場供應者因為得不到這些公開信息,所以只能以高息覆蓋違約成本,這就造成一個逆向選擇,即信用不好的人也能借到錢,只不過要付出更高的成本。但對於那些不想還錢的人來説,10%的利息和100%的利息其實是一樣,因為他本來就沒打算還錢。以台灣的經驗來講,台灣只有銀行可以做貸款業務,當然也有一個徵信機構,只要在那裏記錄是不良客戶,基本上所有銀行都會拒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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