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薛光林:建議設立互金重大風險信息發佈平臺

2017-03-07 15:59:37|來源:證券時報|編輯:許煬

  證券時報網03月07日訊:為推動傳統實體經濟的轉型升級和更好的發展,中國近年來一直大力推動實體經濟與互聯網的深度融合,發展“互聯網+”的創新模式,拓展經濟發展新空間、新動能。而在本屆政府工作報告中,“互聯網+”再次成為關鍵詞,指出要“推動‘互聯網+’深入發展、促進數字經濟加快成長”。

  然而,過去這股浪潮中,不少企業打著“互聯網+”的旗號發展而脫離了實體經濟,製造了不少泡沫。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光匯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薛光林在本屆兩會上建議,“互聯網+”要回歸實體經濟的源點,鼓勵發展以實體經濟為主導,並服務實體經濟的“互聯網+”。他特別指出,以互聯網金融為例,應該設定其資金準入門檻,建立全國性的互聯網金融重大風險信息發佈平臺。

  薛光林認為,互聯網泡沫對市場、用戶、投資者而言都是非常有害的。一定要依託實體經濟發展“互聯網+”,把互聯網變成促進經濟發展的利器,而不是泡沫和風險的製造機器。因此,他提出了四點建議:

  第一,對於傳統行業的實體企業發展“互聯網+”,國家要從各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建議國家對實體經中濟實行“互聯網+”並且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給予創新業務的經營許可牌照,同時給予減稅、補貼、融資等方面的支持,鼓勵實體企業産融結合,這樣才能把實體經濟的重資産盤活,實現自我造血和持續發展。

  第二,建議設立“互聯網+”市場參與主體的準入條件,具有一定規模的實體企業或者具備足夠資本金來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企業。比如,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應該背靠經營實體,或者擁有一定規模的資本金,且要有具備相關專業能力的運營團隊,要有足夠的資本金來抵禦風險,其開展的業務規模也要與其資本金相適配,只有這樣,互聯網金融才能穩定持久地發展。

  第三,“互聯網+”經營的産品和業態要依託實體經濟生産、流通、消費過程中的真實場景和需求,不能脫實向虛,炒概念、賺融資、偽創新,這樣不僅沒給用戶帶來實實在在的價值,還損害了實體經濟。

  第四,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明確規範“互聯網+”準入和退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從源頭上杜絕不合格企業進入。明確企業、政府的風控職責,一旦出現問題,要能及時將不合格企業清理,而且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而不能一齣現問題,就找政府托底和買單。

  特別指出的是,對亂象叢生的互聯網金融領域,要制定信息披露規範,建立全國性的互聯網金融重大風險信息發佈平臺,對可能引發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的風險信息及時發佈,避免消費者因信息不對稱而遭受財産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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