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備付金新規引熱議
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備付金新規將於4月實行,屆時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將集中存管。而對於這一新規,市場議論頗多。在全國“兩會”上,第三方備付金新規因政協委員的提案再次引發熱議。
備付金利息之爭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指出,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整體政策收緊,將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産生巨大影響。據悉,今年“兩會”,賀強將提交《關於加強第三方支付行業科學監管,一定要保障“管而不死、活而不亂”的建議》的提案。
1月13日,央行發佈《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4月17日起,支付機構交存客戶備付金執行10%-24%不等的比例繳存,獲得多項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從高適用交存比例。
《通知》 指出,央行對於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備付金賬戶不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央行的數據表明,備付金利息收入一直是支付機構的主要利潤來源,以2015年納入統計的264家支付機構備付金餘額3000億元計算,其中利息收入達到52.77億元。
對此,賀強指出,這項新政並無國際先例,從多國的監管實踐來看,允許或默許客戶備付金利息作為支付機構收入是行業慣例。其次,取消利息收入,將抬高社會的整體成本,讓消費者和小微企業承受日常支付的負擔。他強調,和國外支付行業相比,中國第三方支付行業具有明顯的普惠特性。而政策一旦推行也將加劇行業壓力,甚至誘發一定風險。比如像預付卡機構的利潤主要來自於備付金利息收入,一旦取消將使得這些機構産生生存危機,致使這些機構鋌而走險以至於挪用客戶備付金,損害消費者利益並對社會穩定造成影響。賀強建議,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監管,要加強科學性,保障“管而不死,活而不亂”。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並不贊同上述觀點。他表示,取消備付金利息對於消費者來講並不見得會增加成本,他解釋,現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競爭激烈,不會把成本加在消費者身上。
事實上,客戶備付金不計利息並不是首次提出。2016年4月起,國務院開展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行動。有關方案提出,“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直連銀行模式之爭
所謂客戶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由於第三方支付交易存在時間差,會産生巨大的資金沉澱,這部分資金沉澱的利息是不少支付機構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央行方面提供的數據,截至2016年三季度,客戶備付金餘額達到4606億元,其中前10位合計餘額達到3524億元。此外,備付金規模增長率在近年來保持高速增長:2013-2016年的備付金增長率達到52%、59%、49%和54%。
據央行介紹,目前,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以自身名義在多家銀行開立賬戶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機構開立客戶備付金賬戶13個,最多的開立客戶備付金賬戶達70個。截至2016年三季度,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超過4600億元。
此前有消息稱,今年3月底,網絡支付清算平臺“網聯”有望上線,這將一改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原有直聯合作的方式,使得兩者通過指定的一兩家機構進行間接聯接。而對此,賀強指出,從1999年第一家第三方支付機構誕生起,支付機構-銀行的直聯模式已經非常成熟且風險可控,為支付行業領先全球並不斷創新突破奠定基礎。
賀強認為,如今貿然打破這一模式,會引發系列問題。一是建設新平臺,面臨資金、人力和技術等社會資源的重復投入;二是無差異的統一接入讓消費者和商戶失去對服務的選擇權;三是短期內建起的清算平臺能否承受現有及不斷增加的業務規模,同時為未來業務創新提供空間,對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來説具有一定風險。
賀強表示,應當審慎考慮通過集中化平臺取代現有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間的合作模式,避免影響十多年來發展成熟的商業模式,引起行業競爭力降低,甚至導致少數機構鋌而走險博取非法利益,進而損害消費者權益。而在董希淼看來,第三方支付直連銀行的模式存在風險,他解釋,部分支付機構並非嚴格落實執行相關制度,有令不行、違規操作情況一直存在。一個普遍的事實是,支付機構在多家銀行分別開立多個賬戶存放備付金。大量的賬戶、分散的存放,給客戶備付金以及日常監管帶來多重風險。
備付金“自留”挪用風險大
在多數分析人士看來,第三方支付備付金監管是必須的,國家不能讓資金處於無監管狀態。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鷂認為,支付機構對於客戶備付金的使用已經異化,偏離了監管部門批准其開辦業務的初衷,急需通過改革監管制度,引導其回歸支付本源。
對於央行推“網聯”的問題,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指出,第三方支付採用的“三方模式”繞開了第三方清算機構,固然降低了支付成本,但也帶來了支付信息分散化和備付金分散存管等問題,導致監管機構難以實施有效監管,並在實踐中衍生出了一系列違規問題,成為監管機構力推網聯上線的契機。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所長助理、研究員楊濤表示,雖然自2010年以來央行就不斷完善支付市場制度規則,但備付金的“誘惑”仍使得諸多機構鋌而走險。楊濤稱,2015年8月24日浙江易士成為首個因涉嫌違規挪用備付金,而被登出《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案例。此後到2016年底,受到各種處罰的支付機構多達30多家,如廣東益民、上海暢購、華瑞富達、安易聯融等。
央行報告表示,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發生挪用客戶備付金事件,涉及資金5420.38萬元;2014年9月,廣東益民旅遊休閒服務有限公司“加油金”業務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6億元;2014年12月,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發生挪用客戶備付金事件,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7.8億元,涉及持卡人5.14萬人。此外,還有一些支付機構違規佔用客戶備付金用於購買理財産品或其他高風險投資。
對於取消備付金利息的問題,董希淼進一步表示,絕大多數消費者跟支付機構簽協議的時候,利息都是明確返還給支付機構的。客戶沒有從支付機構那裏拿到備付金的利息。現在央行不給備付金支付利息,主要是考慮要引導支付機構回歸到小額快捷,支持小微這個主業上來,回歸初心,做好支付主業,不是靠吃備付金利差來賺錢。(北京商報記者 崔啟斌 劉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