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F:基金中基金揭開面紗

2017-05-11 09:15:31|來源:經濟日報|編輯:許煬

  市場期盼已久的公募基金行業最大創新型産品——公募FOF(基金中基金)有了最新的申報指南。據報道,監管層近日發佈《基金中基金(FOF)審核指引》(下簡稱“審核指引”),要求各家基金管理人準備有關基金中基金的註冊申報文件。截至4月底,已有64隻FOF産品正在排隊申報發行,其中部分産品可能需要根據最新指引修改材料,這意味著首批公募FOF産品正式上市指日可待。

  此次《審核指引》對投資者關心的幾大公募FOF問題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一是進一步明確FOF的産品定義。例如,基金名稱應當標明基金類別和投資特徵,且統一命名為“基金中基金(FOF)”,便於投資者直觀理解。根據基金投資標的及投資方向的不同,進一步細分FOF産品類別。股票型FOF即80%以上的基金資産投資于股票型基金份額。債券型FOF,即80%以上的基金資産投資于債券型基金份額(包括債券指數基金)等。

  二是進一步明確公募FOF的業績比較基準,重點是對於追求絕對收益類FOF的要求。即對於追求絕對收益,且投資策略方面有特殊安排的FOF産品,允許使用絕對收益的數值作為基金業績比較基準,同時應在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説明書等法律文件中明確,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作為基金投資力爭實現的收益目標,並不代表基金一定實現該業績收益。

  三是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説明書及定期報告等文件中應當設立專門章節披露所持基金的部分情況,並揭示相關風險。例如,披露投資策略、持倉情況、損益情況、凈值披露時間等。此外,對FOF投資範圍、申購贖回、相關費用、持有人大會等細則也加以指引。

  四是對公募FOF的投資組合提出明確要求。例如,基金中基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産80%;基金中基金持有單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於基金中基金資産凈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從審核指引的具體內容看,公募FOF發展邏輯是清晰的。理財買理財是空轉,基金買基金,要避免空轉,肯定要在邏輯上創造價值與節約成本。”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胡立峰説。

  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主任王群認為,“公募基金具有很多鮮明的特點,如金額申購;份額贖回;組合投資;風險公擔;收益共享;強制託管;每日估值;每日開放;法定信息披露;公平交易;風險嚴控等,為此,可以樂觀地暢想公募FOF將天然地擔當起促進行業規範發展的重任”。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公募FOF産品即將上市,A股投資者散戶化的現狀將向機構化轉變,投資策略、基金管理模式、産品類型也將呈現多樣化的特點,隨之而來的是管理人更加專業化,市場更加開放。(經濟日報記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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