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與ICO火爆全球 價格風險“雙高”
從2009年1月,中本聰挖出比特幣的創世區塊,到如今比特幣和其底層技術區塊鏈成為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只不過短短8年時間。在這8年中,比特幣經歷了飛速發展,與之相關的首次加密代幣發行(ICO)也在今年呈現井噴式爆發增長,成為了全球性話題。與此同時,在價格不斷飆升的背後,比特幣的交易和投機風險也愈發顯現,其自身的發展也面臨著諸多挑戰。市場和投資者的狂熱難以掩蓋比特幣和ICO項目背後的風險,適當的、綜合性的監管也應伴隨著該行業的發展而逐步完善。
話題一:“瘋長”的比特幣 投機屬性明顯
近一個月來,比特幣價格可謂是高歌猛進。根據估算,目前比特幣的整體市值在560億美元左右,已經超過了通用汽車,僅略低於特斯拉。在經歷過“硬分叉”事件造成的巨大波動後,比特幣在8月13日淩晨首次突破4000美元大關,加之當時地緣政治局勢頗為緊張,比特幣成為了大量避險資金轉移的目標。截至記者8月24日上午10時發稿前,比特幣信息平臺加密貨幣資本市場(CryptoCurrency Market Capitalizations)數據顯示,比特幣價格維持在4000美元上方,達到4171.24美元。
匯總多方相關人士的分析觀點,記者發現,主要有兩方面因素推動了近期比特幣價格的直線上升。一是“硬分叉”事件的産物——比特幣現金。比特幣現金在8月2日創下727美元的巔峰紀錄後迅速回落,而比特幣價格隨後則出現反彈。有分析人士認為,比特幣現金的出現反而令比特幣更具吸引力,而此前撤出比特幣市場的資金也隨著“硬分叉”事件的平息而逐漸回流。
二是比特幣交易時間變短。事實上,“硬分叉”事件背後反映出的是比特幣社區對於比特幣區塊容量擴容問題的分歧。之所以討論這一問題,主要是源於擴容前的比特幣交易成本過高、交易時間過長。據《華爾街日報》報道,今年6月初,比特幣單筆交易成本已達到5美元,比特幣交易量也由幾年前每天10萬筆增加到目前26萬筆左右的水準,交易處理能力低下為比特幣的投資者和使用者所詬病。然而,如今激活了SegWit2x擴容方案後,比特幣區塊的交易能力得到提升,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升了比特幣的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投資者而言,儘管當前比特幣看上去欣欣向榮,價格也是“一騎絕塵”,但其背後的風險也令投資者倍感憂慮。近年來,比特幣交易平臺被駭客攻擊事件屢見不鮮,投資者的資金“血本無歸”,資金安全問題難以得到解決。與此同時,因為其匿名性的特點,比特幣甚至逐漸成為了洗錢的工具。有業內人士認為,比特幣7×24小時不間斷的交易特點,令其成為了很好的投機標的。“投機屬性確實是比特幣的主要屬性之一,從比特幣這一輪漲幅和泡沫來説,遠沒有2013年那次厲害,只是單價高得嚇人。但不可否認的是,隨著價格的推高,風險也正在逐步累積。”分佈式資本投資經理李勱達對本報記者表示。
對於比特幣未來的價格,市場眾説紛紜。高盛分析師加法裏預計,比特幣在觸及4827美元後或將下跌約40%。而市場研究機構Standpoint Research的創始人羅尼·莫阿斯(Ronnie Moas)則樂觀地表示,比特幣或將在明年升至7500美元。
話題二:“火箭式”發展的ICO 項目風險激增
隨著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數字貨幣的發展,一種通過發行數字代幣,在網絡上籌集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新型融資模式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涌現。這種被稱為ICO的項目,主要是區塊鏈初創企業通過向公眾發佈白皮書介紹項目情況,而投資者則使用比特幣或乙太幣等數字貨幣去換取企業發行的代幣,再投資該項目,而企業則因此得以融資。
誠然,這種低成本和低門檻的融資新模式確實可以為難以獲得貸款的區塊鏈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但也正因為門檻過低,在逐利心態的推動下,難免會出現發行人偽造項目及獲利後出逃的騙局,欺詐風險顯著提高。李勱達認為,欺詐風險的提高主要來源於ICO市場的賺錢效應,市場認為有錢賺,各種渾水摸魚的人才有機會籌到錢。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普華永道日前發佈了《ICO風險評估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認為,當前ICO項目主要面臨著攜款潛逃、過度承諾、過度樂觀、缺乏控制力以及監管風險等問題。對此,普華永道借助自身經驗總結了ICO風險評估方法,總的來説,可以分為以下7個方面,分別是項目背景、項目白皮書、項目團隊、項目代碼、項目運營、發行方案以及財務控制,每個方面按照符合度配有不同分數,總分在25分或以上的項目即為“成熟項目”,14分或以下的則為“萌芽項目”,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由此可見,可量化的評估標准將令投資者在進行ICO項目投資時,能更加直觀地把握項目本身的風險。ICO方興未艾,在受到資本和市場幾近瘋狂的追捧下,為了保證ICO有序發展和投資者安全,綜合性的監管措施亟待出臺。
話題三:相伴而生的監管 綜合性方法是關鍵
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及ICO的強勢發展引起了監管方的注意。7月底,美國證券交易監督委員會(SEC)發佈了一份針對名為“DAO”的ICO項目的調查報告。SEC在報告中指出,DAO的ICO項目屬於證券交易。有分析人士認為,SEC的這一表態或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ICO以及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證券特徵。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SEC指出DAO的非常規做法違反了證券法,但SEC並未就此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或措施,其對於ICO的監管態度依然較為模糊。
除SEC外,日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也闡明瞭對於數字代幣發行的立場,認為如果加密代幣構成“證券與期貨法案”中監管的産品,那麼,這種加密代幣在新加坡的發售或發行將受到金融管理局的監管。與此同時,MAS也再次提示投資者在投資ICO或數字貨幣相關産品前,要充分了解其中的風險。
事實上,比特幣和ICO依然屬於新興事物,隨著其自身的發展,監管也將變得更加明確和具體。“ICO有其全球化和匿名的特點,行業自律是必須的,同時也必須和監管互相配合,儘量教育市場。”李勱達認為,正是因為ICO是全球性的,單純的行業自律很難得到統一,而單純的監管只會讓好項目、好團隊從國內流失,因此,雙方必須配合起來,找到最佳的教育方式。此外,也有專家認為,對於ICO的監管可以借鑒“監管沙箱”的模式,ICO項目可以申請進入“監管沙箱”,進行創新實驗,並且與監管方保持密切交流和信息交換。另外,普華永道也指出,在未來,監管機構或將對“籌集資金總額是否有上限”、“是否會強制執行報告或審計要求”以及“ICO結束後是否需要持續的監督機制”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要求。(見習記者 劉燕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