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搶手並購迭起 央行新規攪動第三方支付江湖

2018-01-03 10:19:10|來源:時代週報|編輯:許煬

  第三方支付牌照火熱,一方面由於支付行業高速增長。中金公司研報指出,2016年第三方支付整體交易規模同比增長73%至87萬億元,未來10年有望保持27%的中高速增長;另一方面則是由於監管趨嚴,央行曾明確表示,“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支付機構”,牌照稀缺性進一步凸顯。

  行業並購潮

  高鴻股份2017年11月1日發佈公告稱,旗下子公司高陽捷迅擬通過北京産權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全資子公司一九付全部股權,轉讓底價不低於3億元。12月19日,高鴻股份公告披露,一九付股權受讓方為滴滴出行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上海時園科技有限公司。

  蘇寧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薛洪言告訴時代週報記者,互聯網企業要實現集團式發展,必須要以第三方支付來建立賬戶體系,形成客戶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的有效沉澱,因此,支付牌照是繞不過去的坎。

  公開資料顯示,一九付成立於2010年,2012年6月獲得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並已成功續牌至2022年。目前一九付處於虧損邊緣,且缺乏平臺業務,業務競爭激烈,同時市場發展空間受限。根據公告,截至2017年9月30日,一九付凈利潤為-479.27萬元。

  近兩年來,第三方支付企業被上市公司、互聯網企業等收購的現象頻現。2016年8月央行在公佈首批27家支付機構牌照續期結果的同時,明確表態稱,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而事實上,自2015年3月發出最後一張新支付業務許可證後,央行再未通過任何新機構的審批。

  另一方面,則是加強對現有牌照的監管。在2015年8月,央行登出3張支付牌照,結束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只發不撤”的歷史。而在過去兩年多時間,央行合計登出了24張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有20張是在2017年登出的。

  截至2017年12月,央行網站公佈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共計247張,其中有108張帶有互聯網支付業務資質的牌照,而擁有“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三項業務牌照僅25張。

  隨著收購案例增多,支付牌照的市場存量越來越少,這也導致了支付牌照的價格水漲船高。相關數據顯示,一張經營範圍為互聯網支付牌照的市場價格約為5億元,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兩項經營業務牌照則可能超過6億元,而擁有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三項業務牌照價值則超過10億元。

  薛洪言此前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在目前監管機構暫停發放新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況下,可通過收購一家持牌機構解決持牌難題。從目前的市價看,相對還不錯的標的總價約在10億元,要控股的話,也至少需要5億元左右。”

  “網聯”上線

  2017年,第三方支付行業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2017年年中,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及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等45家機構簽署了《網聯清算有限公司設立協議書》,擬共同發起設立“網聯清算有限公司”。

  在全部45個股東中,央行下屬7家單位共同出資7.6億持股比例達到37%,其中,第一大股東為央行直屬的中國人民銀行清算中心,佔12%股份,第二大股東是國家外匯管理局直屬機構東梧桐樹投資平臺,佔10%股份。

  時代週報記者近日從網聯股東單位獲悉, 2018年6月30日之前,所有支付機構都要完成與網聯的對接及遷移工作。作為網聯的股東,需要在2017年年底之前便完成對接及遷移的工作。

  對於外界而言,“網聯”頗為神秘。簡單點説,網聯並非支付機構,而是清算平臺,角色類似于銀行間的清算系統—主要是在各金融機構之間辦理資金調撥、劃撥支付結算款項,並對由此引起的資金存欠進行清償。

  網聯不僅將作為第三方支付清算直聯模式的終結者,也被業內人士視為擺脫了現有格局之外的“大破大立”。有業內人士認為,網聯上線會給中小支付機構帶來新機遇。

  艾瑞諮詢數據顯示,2017年第二季度,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為27.1萬億元,其中具有經濟效益的交易規模為19.7萬億元,支付寶的市場份額達到了63.1%,財付通次之,佔比29.0%。

  理論上而言,網聯上線後,一是一點接入即可對接所有接入銀行,中小支付機構不再有逐一對接銀行的壓力,也不再因支持銀行數量有限而受到商戶和用戶排斥;二是聯網互通破除網絡效應,線下二維碼標準的統一將成為可能,會給中小支付公司拓展線下場景帶來更公平的競爭機會;三是支付機構系統建設與銀行對接的壓力大減,也可專注于産品創新與客戶服務。

  連連支付副總裁鄭箭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對於一些已經有很多直連銀行合作的支付機構來講,接入網聯後,對他們現有金融渠道遷移會有一個短暫的影響,但這個影響也只是暫時的。

  “接入網聯後,支付公司的數據不會共享。在我們理解看來,網聯只是提供一種基礎的金融設施服務,為支付機構提供的是清算服務。這個服務從任何一筆交易來看,僅限于這筆交易發生的機構與網聯之間的關聯,其他支付機構之間是不參與這個過程的,所以理論上其他支付機構也不會掌握到這筆交易信息的。”鄭箭説。

  網聯一股東單位人士告訴告訴時代週報記者,網聯在相當長的一段過渡期內會免費提供清算服務。理論上講,在過渡期內,支付機構仍然按照以前與銀行合作的方式,支付給銀行相應的手續費不變。“過渡期後,支付機構應當會支付給網聯相關的手續費,網聯與銀行對手續費進行二次結算。”該人士稱。

  央行出臺條碼支付新規

  2018年的移動支付市場格局或將迎來不小的變化。

  2017年12月27日,央行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下稱《規範》),不僅對業務資質要求、規範條碼生成等進行明確,也對掃碼支付進行了限額管理,同時對“燒錢”“補貼”等不當競爭手段作出警示,上述規範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央行在答記者問仲介紹,這三份通知和規範主要措施有五條,首先就是確立資質門檻,強調業務資質要求,明確支付機構向客戶提供基於條碼的付款服務時,應取得網絡支付業務許可;支付機構為實體特約商戶和網絡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當分別取得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和網絡支付業務許可。

  同時央行要求,銀行、支付機構應根據規定中關於風險防範能力的分級,對個人客戶的條碼支付業務進行限額管理。歸納來説,風險防範能力分為A、B、C、D四級,最高的是A級,可與客戶通過協議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最低的是D級,同一客戶單個銀行賬戶或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交易金額應不超過500元;B、C檔的單日累計交易金額上限分別設定在5000元和1000元。

  500元的最低限額對普通用戶的影響並不大。市場統計表明,條碼支付業務量的95%是單筆500元以下的小額交易,2017年上半年筆均百元左右。數據充分體現出條碼支付小額、便民的特徵。

  在本次新規中,央行明確提出“不能為了追求短期的市場份額,採取‘燒錢’‘補貼’等不當競爭手段”。薛洪言表示,支付本就是微利業務,中小支付機構無力補貼市場,站在監管機構角度,部分機構採取“燒錢”“補貼”等方式拓展市場不利於整個支付生態體系的穩定與健康發展。

  業內人士認為,新規實施有利於市場參與者之間展開公平競爭,但支付寶和微信恐受較大影響。“之前某支付巨頭在2016年下半年幾乎也要處於被邊緣化的地步,2017年做了整年的補貼,使得重新做回來。”一位不便具名的第三方分析人士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支付寶表示,認同央行一直以來為規範條碼移動支付所作出的努力。會持續收集用戶和商戶的實際需求,繼續積極研發新技術以及探索新技術應用於條碼支付領域的可行性;微信支付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公開資料顯示,擁有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騰訊財付通目前旗下有微信支付、QQ錢包兩大産品,用戶數已超過8億,日均交易筆數已超過6億筆。( 時代週報記者 曾令俊 發自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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