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機構反洗錢監管升級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10日聯合發佈了《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互金機構除了必須建立健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機制,有效進行客戶身份識別、開展涉恐名單監控、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等要求外,從業機構還需及時上報、監測大額和可疑交易。
《管理辦法》要求,從業機構應當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外的其他從業機構應當由總部或者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通過網絡監測平臺提交全公司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從業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內容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從業機構發出補正通知,從業機構應當在接到補正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
同時,從業機構還應當建立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監測系統,以客戶為基本單位開展資金交易的監測分析,對客戶及其所有業務、交易及其過程開展監測和分析。
央行表示,《管理辦法》出臺主要的目的,一是建立監督管理與自律管理相結合的反洗錢監管機制。二是建立對全行業實質有效的框架性監管規則。
今年以來,央行反洗錢監管風暴升級,支付機構、券商、銀行、保險公司等均在被罰名單中。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在京召開的金融系統反洗錢工作會議討論認為,當前反洗錢工作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依然嚴峻,國際反洗錢標準趨嚴,國際反洗錢互評估工作進入攻堅階段,同時,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和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都要求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作為風險管控的重要舉措,反洗錢監管已成為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記者 向家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