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財政體制改革 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上海財經大學高等研究院“中國宏觀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課題組日前發佈了《中國宏觀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年度報告(2018-2019)》。課題組認為,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金融和財政體系結構性問題已成為阻礙我國經濟實現平衡充分良性發展和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的主要根源,為此需要處理好短期財政貨幣政策協調調整與金融體制、財政體制等中長期結構性改革之間的辯證關係,必須處理好部門局部均衡和總體一般均衡之間的關係。
課題組具體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加強政策協調,促進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有效及宏觀審慎政策的配合,解決民營企業稅費負擔重和融資貴的問題。首先,積極的財政政策要真正積極起來,但不能像2008年那樣的大規模經濟刺激。財政支出的重心應從基礎設施投資逐漸轉向引導支持創新和人力資本提升,轉向彌補社會政策和民生的短板,為下一步經濟增長儲備強勁動能。應注重以收入端的實質性減稅代替擴大政府支出的傳統手段,讓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及廣大居民切實減輕稅收負擔,激發微觀經濟主體活力,刺激投資和消費需求的可持續增長,構築強大的國內市場。貨幣政策框架應從數量型的調控貨幣供給轉向價格型的利率調整,實行面向中小民營企業的定向降息或全面降息,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第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促進金融部門和實體經濟良性循環,打破民企融資難和地方政府債務高企關聯困境。近年來,民企融資難、融資貴以及地方政府債務高企等諸多經濟問題集中出現,表明當前經濟問題的關聯性日趨緊密,應注重各問題之間的動態聯動機制。金融運行效率下降會推高金融系統自身的融資成本,導致民營企業融資貴和實體經濟産出的下降;而在我國當前的財政分權制度和以經濟增長為標準的政績考核體制下,地方政府會通過舉債融資的方式增加對經濟體的補貼力度。因此,通過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以市場化為導向提升金融運行效率和信貸配置效率,才是解決融資難以及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治本之道。
第三,深化財政體制改革,促進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激勵相容,營造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而競爭的良性局面。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當前,一方面要對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做出科學合理的劃分,另一方面要賦予地方一定相對獨立稅權。一個激勵相容的治理體系應能發揮好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使中央和地方在求解各自目標函數的過程中實現社會整體福利改進,而民營經濟的發展則是中央和地方的一個共同目標,應最終形成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而競爭的良性局面。(關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