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套路貸” 需要多方給力

2019-02-27 13:33:16|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于明彤

  公安部近日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套路貸”新型黑惡勢力犯罪有關情況。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曾海燕透露,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套路貸”團夥1664個,共破獲詐騙、敲詐勒索、虛假訴訟等案件2162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獲涉案資産35.3億余元。

  “借1萬元卻寫下20萬元借條”,“借款2萬元,最後賠上了一套房子”,“‘零首付’購車,最後差點傾家蕩産”……近年來,一種隱蔽性極強的新型犯罪“套路貸”逐漸浮出水面。這種偽裝成民間借貸的詐騙行為,處處披著合法外衣,整個騙局環環相扣,最終會把受害人的錢“吃幹榨凈”。

  近來上海就有市民遭遇了“套路貸”:出借方根本沒打算讓借款人還錢,借錢不過是其侵吞借款人房産的藉口;而在北京,數十位老人陷入“以房養老”騙局,他們有的失去了房産,有的背上了鉅額的債務。更嚴重的是,在部分案件中,黑惡勢力介入催討,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套路貸”亂象頻發,不少老年人、在校大學生首當其衝成為受害對象。

  “套路貸”不是民間借貸,而是一種性質嚴重、危害較大的犯罪行為。因為“套路貸”乃近幾年興起,法律上的相關規定可能不甚完善。此時,既需要查漏補缺,完善制度建設,更需要適當從嚴處罰,以儆效尤。

  徹底根除“套路貸”,還應就強化監管入手。“套路貸”就是試圖鑽法律的空子“瞞天過海”。如此監管部門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尤其是金融監管部門,應及時追查到不良款項。

  民間借貸是在法律規定的利率範疇內盈利,“套路貸”通過追討虛增債務等方式非法斂財,部分還採取黑社會手段非法催收、侵佔借款人房産,兩者存在本質區別。從數據上分析,大多被套路的借貸者是學生或者生活緊迫之人,放貸者正是利用了他們無知的特性和求財的心態施以手段使其一點點落入網中。對有借款需求的人,一方面要加強金融和法律知識宣傳,使其遠離非法民間借貸;另一方面,要讓正規借貸渠道在風控符合要求的基礎上,盡可能地服務更多的人。(吳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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