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徵信邊界須厘清
近期,個人徵信邊界問題引發熱議。很多人注意到,近兩年不少地方先後推出了當地的個人信用積分,名目也是各具特色,如“桂花分”“白鷺分”“西楚分”“茉莉分”“海貝分”等。
以“海貝分”為例,其將個人水、電、暖、氣等費用繳納情況也納入其中,並明確設定了前提條件:經過2次催繳仍未繳納的,經相關機構認定為失信行為的,根據金額大小或拖欠時間長短,依次扣10分、20分、30分。
對於將水、電、暖、氣等繳納信息納入個人徵信這種做法,央行徵信中心一直採取謹慎態度。
從2006年起,央行徵信中心就開始探索採集公用服務信息。但在此過程中發現,公用服務信息數據品質仍然不滿足要求。一方面無法確定數據是否準確記錄在本人名下,如水、電等如果是租戶繳納,並不能有效反映房主的信用情況。而且,目前繳費系統無法準確記錄是租戶的繳費行為還是房主的繳費行為。另一方面,存在因為公用服務提供商服務不到位造成欠費或逾期的可能,因而存在爭議,難以界定。因此,目前央行徵信中心尚未採集水電繳費信息,電信繳費信息只採集基礎服務的繳費信息,不採集電信增值服務的繳費信息。
當前,個人徵信信息邊界不明,源於各方對“社會信用體系”的理解出現較大差異,很多人往廣義的方向理解,認為社會信用體系不僅涵蓋了信用市場及其信息服務,還涵蓋了道德、産權、法律,涵蓋政務、商務、社會和司法等,是一個“大筐”。
對此,央行徵信中心前副主任汪路曾指出,“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成了吸納問題、推卸責任的一個“大筐”。給一些行業監管者不作為或作為不夠,未能維護好行業市場秩序,提供了易於推卸責任的藉口,一説起問題來,都可以説“信用缺失”“社會誠信出了問題”“還沒有建立起社會信用體系”。這樣,就把糾正一切不誠信問題、市場違規問題,甚至打擊違法犯罪問題的希望都寄託在建立“社會信用體系”上,期待“畢其功於一役”。
各地五花八門的個人信用積分,更讓人擔心的是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如此海量的信息從儲存到維護都需要龐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一旦系統遭遇攻擊或因系統漏洞造成個人信息洩露,不僅會對信息主體造成損失,對於政府公信力也會造成極大的損害。
因此,明確個人信用信息的邊界看似只需要分清哪些信息屬於個人信用、哪些信息能夠採集,實則沒那麼簡單。還需要從頂層設計著手,從根本上厘清個人信用邊界,保護個人信息。當前,一方面需要在國家層面出臺個人信用信息採集標準,明確採集、存儲、使用、共享等各環節的規範;另一方面,更需要加快對個人信息保護立法,防止個人信用信息遭到進一步濫用。(陳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