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博會展期內銷售合理數量進口展品可享稅收優惠
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通知,明確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明確,對進博會展期內銷售的合理數量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享受稅收優惠的展品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産品,煙、酒、汽車以及列入《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産品目錄》的商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的銷售數量或限額,按通知附件規定執行。根據附件,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等5類展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銷售數量不超過相應規定數量;其他展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銷售限額不超過2萬美元。
據悉,參展企業名單及展期內銷售的展品清單,由承辦單位中國國際進口博覽局和國家會展中心(上海)有限責任公司向上海海關統一報送。(經濟日報記者 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