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保障眾包騎手權益
據人社部統計,目前全國每天跑在路上的網約配送員已經達到700萬,分為專送騎手和眾包騎手兩類。眾包騎手與專送騎手不同,這個勞動群體與平臺之間基本上是勞務關係。有調查顯示,眾包騎手書面合同簽訂率不足5成、工傷保險繳納率不足4成、勞保用品大多為勞動者自備。
而且,部分配送平臺對眾包騎手存在“以罰代管”現象。一方面,平臺從眾包騎手身上獲取了不菲的抽成;另一方面,平臺為追求服務品質,會通過催單、扣款等方式對勞動者進行管理。這種管理方式相當於把企業的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動者身上。更有甚者,在服務過程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時,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賠償責任,也轉嫁給眾包騎手。
保障眾包騎手勞動權益,需要多方合力。首先,應出臺相應的政策保障制度。相關部門在鼓勵用工方式創新的同時,應出臺相應的政策保障制度,引導企業規範用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杜絕企業借民事合作之名,行規避勞動關係法律適用之實。
其次,探索引入工會制度。比如,有的城市針對快遞員、外賣送餐員、家政服務員等六大新型就業群體,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會“兩次覆蓋”,以推行聯合工會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廣大員工組織到工會中來。
第三,擴大商業保險的覆蓋面。由平臺出面與保險公司協商,為眾包騎手統一購買人身意外險、第三者責任險,以較低的保費,實現較好的勞動保障。(張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