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訊(記者 邢陽) 2017年11月21日,長春國商百貨有限公司東側外墻發生火災,過火面積50平方米,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
13日,新文化記者從吉林省公安消防總隊了解到,該起火災起火原因係吉林省君林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工長楊景珂指使電焊工人郭志強違反安全規定,在大風天,無安全員保護的情況下冒險作業,由於電焊工人郭志強在電焊過程中電焊熔珠掉落在防水層下的苯板夾縫中,引燃了苯板及周圍可燃物從而引發火災。
消防部門依法給予長春國商百貨有限公司五萬元的處罰,並對總經理王慧、經理助理秦峰、管理部經理王志國、保安課課長魏景華、消防控制值班人員于浩宇、消防控制值班人員李洪濤等6人分別給予500元的處罰。公安機關依法對引發火災事故的電焊工郭志強及指使其冒險作業的工長楊景珂分別處以拘留十五日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