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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795家公共機構定為垃圾分類示範試點

2018-04-23 08:56:44  |  來源:長春晚報  |  編輯:田東艷   |  責編:劉徵宇

  原題:我市《關於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正式下發  795家公共機構定為垃圾分類示範試點  2020年長春市所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將達到100%

  長春晚報4月22日訊(記者 陳思秀):近日,長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目標是到2035年,長春所有公共機構、相關企業以及封閉式、開放式居民小區逐步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生活垃圾分類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引導全體市民養成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習慣

  《意見》指出,落實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主體責任,強化黨政機關示範帶頭作用,引導全體市民逐步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習慣,綜合考慮各城區、開發區的人口密度、生活習慣、垃圾成分等實際情況,科學規劃實施路徑,開展示範試點工作,逐步擴大範圍。

  還要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探索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新模式。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的鼓勵約束機制。加強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效率。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

  垃圾實行“四分法” 全面建立垃圾分類制度

  長春市生活垃圾以幹、濕分類為主,實行“四分法”,即: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包括玻璃、金屬、塑膠、紙類、織物等適宜回收循環使用的可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物。不可回收垃圾包括煙蒂、破碎陶瓷、廁紙等難以回收或暫無回收價值的廢棄物。有害垃圾包括廢充電電池、廢日用小電子産品、廢油漆、廢燈管、廢日用化學品、過期藥品等廢棄物。易腐垃圾包括廚余垃圾和餐廚垃圾的統稱。居民家庭産生的剩菜剩飯、菜根菜葉、瓜果皮核和農貿市場的有機垃圾等,以及單位食堂、餐飲單位産生的食物殘余和食用油脂等廢棄物。

  《意見》指出垃圾分類工作的目標是,到2020年形成若干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單位和片區,探索建立宣傳引導、收運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系統,基本形成相應的規範和標準體系,建立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模式。

  到2035年,全市所有公共機構、相關企業,以及封閉式、開放式居民小區逐步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生活垃圾分類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實施範圍包括朝陽區、南關區、寬城區、二道區、綠園區、長春新區、經開區、凈月區和汽開區,上述區域內的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等相關企業以及居民小區負責對垃圾進行分類。

  政府購買服務 保證日産、日清、日處理

  《意見》稱通過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保證日産、日清、日處理。

  2018年是示範試點階段,要求所有黨政機關以及事業單位、軍隊單位、社團組織等公共機構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各城區、開發區在學校、醫院、車站等其他公共機構中確定1—2家開展試點,以上公共機構合計達到795家。各城區、開發區在商場、超市等大型企業中確定1家開展試點,合計達到9家。封閉式物業管理小區,每個城區確定10個小區開展試點,合計達到50個。

  2019年為擴大試點階段,各類公共機構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力爭覆蓋率達到80%。至2020年,長春市所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100%。大型企業覆蓋率力爭達到95%以上。封閉式物業管理小區覆蓋率力爭達到60%以上。實現全市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計達到35%以上。

  2021年至2035年為深化鞏固階段,屆時尚未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的大型企業和封閉式物業管理小區全面實施,確保實施覆蓋率逐步達到100%。小餐飲、商家等小型企業以街道辦事處為區域,通過示範引領,逐步實行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逐年提升。開放式居民小區以社區為區域,通過宣傳引導,逐步實行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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