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報道(陳施):4月24日,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發佈關於落實《長春市人民政府辦關於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7年12月29日後,凡在長春市三環區域新購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備案合同日期為準,2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通知自5月2日起執行。
另外,在二手房方面有發佈了相關規定,二手住房自辦理轉移登記後,2年之內不得再次上市交易。
據了解,2018年1月17日,長春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而本次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發文,表明長春市限售政策正式落地。
關於落實《長春市人民政府辦關於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由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