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報道(張琪):為貫徹落實2018年建設幸福長春行動計劃,完善並落實社會保險扶貧政策,5月9日,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從長春市人社局了解到,長春市幫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群體參加社會保險,助力參保貧困人員精準脫貧。
補繳代繳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為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個體靈活就業人員,且未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下簡稱“三類貧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年滿60周歲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或已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但欠繳保費,未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
具體補繳代繳標準為三類貧困人員達到16周歲且未滿60周歲符合參保條件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於最低標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代繳,並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其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從參保當年開始代繳,不予補繳;對滿60周歲及以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未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需要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於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補繳;三類貧困人員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不予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