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報道(李鵬):5月10日,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從吉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獲悉,日前,吉林省旅遊執法監察總隊與吉林省公安廳、吉林省工商局經濟稽查總隊行政執法人員聯合行動搗毀了一家涉嫌“無照無證”經營旅遊業務的“黑旅行社”。
聯合執法檢查組來到位於長春市大馬路萬晟商務港內的這家“無照無證”經營旅遊業務的“黑旅行社”時,非法經營場所內的辦公桌上擺放著大量赴港澳旅遊的遊客名單表、火車票、機票等。檢查組發現一份用A4紙列印出來的《港澳出境領隊帶團必殺技》中有出行篇、深圳集結篇、香港實戰篇、澳門補刀篇、珠海攻防篇、廣州送團篇等六個部分講明帶團技巧;具體條款中有“注意零團費問題,可能會嚴查,不要打旗”等字樣,還有諸如“進店之前各種介面封殺”、針對不買東西甚至對行程有異義的遊客都有各種應對技巧。
檢查組發現,“黑旅行社”負責人隋某在沒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與保險公司、直銷公司等合作,涉嫌非法組織大量遊客赴港澳等地旅遊,非法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嚴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這是吉林省近年來查處的一起比較大的違法經營旅遊業務案件。
檢查組現場對“黑旅行社”違規經營旅遊業務的相關證據及操作業務的電腦依法進行扣押,對隋某等涉嫌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將依法進一步調查處理。
同時,吉林省旅遊執法監察總隊提醒廣大旅遊消費者在跟團出行時要做到選擇正規旅行社,注意查看是否具有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資質,不要選擇無資質經營旅遊業務的“戶外群”“驢友俱樂部”“自駕遊俱樂部”“戶外論壇”“徒步協會”等出行,避免發生強制購物等狀況,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簽訂旅遊合同,對旅遊行程進行詳實約定,明確線路、行程、景點、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標準,轉拼團信息及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或旅遊者要求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則必須與旅行社簽訂補充協議,旅遊者應對合同條款仔細閱讀以避免日後發生糾紛,繳款後索要發票並妥善保存作為憑證;拒絕低價旅遊團,“沒有免費的午餐”一定要牢記心間。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和産品線路時,切不可貪圖便宜參加低價旅遊團,報名時應對旅遊産品的品質、服務品質和價格進行綜合考量,切忌貪圖價格便宜而忽略品質,同時對各種旅遊APP充值要慎重,儘量不要充入過多金額,以防財産損失。
吉林省旅遊執法監察總隊提醒遊客,如在旅遊過程中發生旅遊服務品質問題或旅遊糾紛,旅遊者應避免採取過激行為,保持冷靜,理性溝通,防止損失擴大;應注意收集相關證據,保存好旅遊合同、繳款收據、發票等材料,在旅遊合同結束之日起90天內,向消費者協會或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投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可對旅遊中發現的涉旅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全國統一旅遊投訴舉報電話: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