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劉長龍在全市水污染防治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推進會上要求——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不斷提升生態環保工作水準
長春日報5月27日訊(記者 李秀薇):5月26日,長春市水污染防治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推進會召開。會議主要任務是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針對當前水污染防治、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深刻反思、找準癥結,迅速行動、強化舉措,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這場硬仗。長春市市長劉長龍對當前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
會議首先通報了國家和吉林省政府相關會議精神及長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進展。13個縣(市)區、開發區和責任部門彙報了水污染防治、重點督察整改任務推進情況,明確了具體的整改標準、措施和時限。
長春市市長劉長龍指出,各縣(市)區、開發區和責任部門負責人的發言也是向市委、市政府立下了軍令狀。下一步,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市委、市政府要進行考核和驗收。
一要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從政治的角度理解和把握生態文明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負起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政治責任和使命擔當。
二要聚焦短板、加大力度,堅決迅速推進水污染綜合治理。要堅持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責任要到轄區、問責要到人頭,要定期通報結果。水質惡化的、沒有完成月度計劃的要進行約談,工作持續落後、進展不力的要進行問責。水污染防治必須嚴控源頭,生活工業污水必須應截必截,污水處理設施必須正常運轉,禁養區養殖場必須立即組織關閉和搬遷,河道垃圾必須日産日清,超標排放的“散亂污”企業必須先停産、後整治。要全面落實“河長制”,每位河長都要緊緊圍繞水質監測斷面開展工作,都要對所負責的幹流、支流、河段的污染防治履職盡責。
三要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全面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突出環境問題,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水源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林地草地生態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等問題都要高度重視。
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緊緊圍繞全市的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務清單、大氣污染防治問題整改清單、未辦結信訪案件清單“三張清單”開展工作,整改方案的措施要全部按時限落實,“三張清單”涉及的問題要逐個銷號。
劉長龍最後強調,要注重從制度機制上下功夫,形成一整套務實管用、系統完善的生態文明建設制度機制,從根本上解決環境突出問題,不斷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水準。
長春市領導徐晗、趙明、王路、王長久、李忠斌、邵利、賈曉東、周賀、呂鋒、何泉秀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