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晚報9月4日訊(記者 呼特):為嚴格規範長春市學校辦學行為,近日,長春市教育局下發了《關於開展2018年度長春市規範學校辦學聯合檢查評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檢查評議工作以規範學校辦學和收費行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推進校務公開和黨風廉政建設、解決好群眾關心和關注的問題為出發點,以群眾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反映的突出問題為著重點,評議的範圍為中省直中小學、市直各級各類學校、民辦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市、縣(市)區教育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別負責所屬、所轄區域學校的檢查評議工作。
目前,長春市教育局已經成立規範學校辦學聯合檢查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實施上下聯動、以評促建、多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模式,通過學校自查、隨機抽查和專項聯合檢查等辦法,共同推進聯合檢查評議工作的有效開展。
長春市教育局將根據評議結果,針對反映出的突出問題,向參評學校下達《關於2018年度學校規範辦學聯合檢查評議有關問題的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對於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將按照《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等相關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理;評議結果將作為學校和班子成員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