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長春市民連續35天享受優良空氣 整體環境空氣品質居東北省會城市首位
中國吉林網9月7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通訊員 李春暉):9月7日,中國吉林網、吉刻APP記者從長春市環境保護局獲悉,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發佈的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8月4日到9月7日,對長春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有效天數為35天,空氣品質優良天數35天,其中優級33天,良級2天,優良率達100%。長春市整體環境空氣品質居東北省會城市首位。
監測數據還顯示:8月4日至9月7日,長春市市區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二氧化硫(SO2)濃度為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6 %;二氧化氮(NO2)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四項參數濃度值均達到2013年實施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以來同期最好水準。
據環保和氣象專家分析,今年8月4日以來,長春市環境空氣品質明顯向好,有33天空氣品質綜合指數低於50,達到自然風景區標準。一方面是由於氣象條件較利於污染物擴散,更重要的是近年來多項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措施綜合作用的結果。
近年來,長春市委、市政府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視,把環境空氣品質改善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全面開展以控煤和減排為重點,強力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超標排放整治、機動車污染整治、揚塵管控、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2013年以來,全市累計投入財政資金15億元,淘汰燃煤小鍋爐4956台,煤炭佔總能耗比重由2013年的86%下降到65%。累計發放補貼資金8500萬元,淘汰黃標車10.7萬輛。每年安排財政專項資金5000萬元,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利用率由2013年的43%提高到76.8%。去年,全市累計完成12台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關停搬遷重污染企業9戶。全市建成區街路平均機械化清掃率提高到85%,揚塵污染得到有力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