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報道(陳施):國慶節即將來臨,長春市工商局發佈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節日消費過程中要注意查驗商品包裝和標識等事項。
選擇信譽度高的消費場所進行消費。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要選擇證照齊全、有經營資格、信譽度高的正規場所。目前,長春市正在開展“放心消費在長春”創建活動,涌現出一批“放心消費示範單位”和“放心消費參創單位”,這些單位都有“放心消費示範單位”或“放心消費參創單位”牌匾,在同行業領域中具有較高的信譽度,廣大消費者可以多選擇這些營業場所進行消費。
在購物時要認真查驗商品包裝和標識。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查驗商品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産品名稱、生産廠名和廠址是否齊全,對限期使用的商品,要特別注意查看生産日期和安全使用期,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商品,要注意查看中文警示標誌或説明等信息是否詳細。
理性辦理預付卡。消費者在辦理預付卡前,要詳細閱讀辦卡説明,了解消費價格和具體服務內容及期限,與經營者簽訂並保留好書面購卡協議書,謹防購卡陷阱。
索要、保存消費憑證。消費者在購物和接受服務時一定要索要並保管好發票、收據、保修單、信譽卡、保險卡等購物憑證或者服務單據,要求經營者在購物憑證上詳細寫明商品或服務消費項目、數量、價格等主要內容。
消費者消費者遇有消費糾紛時,要主動向商家提出合理訴求,和解不成可撥打工商部門12315投訴舉報電話或向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