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擦亮監督“探頭” 發揮“前哨”作用 延邊州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實現全覆蓋
吉林日報2月28日訊(記者張偉國 王雨):2018年以來,延邊州紀委州監委將派駐(派出)機構全覆蓋列為監察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並提速加力,26個派駐(派出)機構進駐81家州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實現全面派駐(派出),標誌著全州派駐(派出)機構全覆蓋工作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早在2017年,延邊州就對全州直屬機關派駐(派出)機構全覆蓋進行探索實踐,並根據實際情況,先行先試。2018年初,州本級設立20個派駐紀檢組,6個派出紀工委,採取綜合派駐和單獨派駐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派駐比重達84.6%,派駐監督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持續增強。同時,州紀委州監委賦予駐州政府辦、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財政局4個紀檢組監察權限,進一步延伸了監督“觸角”,釋放了監督動能。
為確保派駐(派出)機構紀檢幹部不當“和事佬”,心無旁騖敢監督,州紀委州監委出臺了《關於明確保障派駐(派出)機構正常開展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理順派駐(派出)機構的領導體制和管理方式,明確派駐(派出)機構的人員編制、黨群關係、經費保障等事項。
一年來,各派駐(派出)機構共建立廉政檔案2265份,累計參加黨組會403次,行政辦公會101次,其中涉及“三重一大”會議233次,指導梳理廉政風險點1063條,對中層幹部進行集體談話1740人次,監督職能作用初步彰顯。
延邊州各派駐(派出)機構積極適應改革要求,充分發揮“駐”的優勢,緊緊圍繞監督單位的職能職責安排監督工作,把監督的重點聚焦到權力運行的全過程。駐州委辦、州政府辦、州住建局等紀檢組改變“走讀式”監督模式,到綜合監督部門(單位)駐點辦公;駐州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建立與駐在部門、基層黨組織“三位一體”監督機制,在35個基層黨支部設立41名紀檢委員。
各派駐(派出)機構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積極運用第一、二種形態,著力抓早抓小,精準防病治病,用好問責利器,守護整片“森林”。如今,在州直機關部門單位,廉政提醒、談話函詢、批評教育已然成為常態。
同時,各派駐(派出)機構對於查實的違紀違法問題,嚴執紀、真問責、不含糊。2018年,26家派駐(派出)機構共接受信訪舉報55件,處理問題線索163件,立案審查28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
“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能不能做好、政策把握得準不準,主要就是靠紀檢監察幹部,因此,要把隊伍建設擺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2018年4月12日,州委副書記、州紀委書記、州監委主任洪慶在派駐(派出)全覆蓋工作動員部署會上再次強調自身建設的重要性。
為提高派駐機構紀檢幹部的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州紀委通過辦班培訓、以會代訓、業務測試、挂職鍛鍊等多種方式,加大培訓力度,統一思想,轉變觀念,找準職責定位。並持續健全對派駐(派出)機構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相關制度,賦予相關內設室綜合管理職能,負責對26個派駐(派出)機構的全面考核考評工作,確保派駐(派出)機構及時有效地發現駐在部門問題,同時,準確及時地將上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部署要求傳達落實到駐在部門,確保走出“一盤棋”、擰成“一股繩”。
在此基礎上,駐州人大機關紀檢組制定《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駐州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制定《駐州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實施細則》、駐州法院紀檢組制定《全州法院開展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查實施方案》……各派駐(派出)機構堅持問題導向、深化作風監督,對各部門負責人的監督管理職責再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