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我省出臺《實施辦法》
吉林日報5月29日訊(記者劉巍):記者今天從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公安民警執法權威,吉林省公安廳結合吉林省實際情況,制定出臺《吉林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這是吉林省公安機關落實黨中央關於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要求的務實之舉。
近年來,吉林省公安民警為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寧付出了大量的辛勞汗水,甚至是鮮血生命。在2014年至2018年的5年時間裏,全省共有42名公安民警因公犧牲,56名公安民警受重傷,496名公安民警受輕傷。
《實施辦法》共33條,從組織及職責分工,維權範圍、情形及處置,公安民警依法履職免責,維權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強化組織領導,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均成立由“一把手”挂帥、相關部門警種為成員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為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威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擴大了維權範圍,首次將輔警和公安民警近親屬納入維權保護對象。明確了維權情形,《實施辦法》明確列舉了應當積極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威的情形,不僅將公安民警受到暴力襲擊等情形納入維權受理範圍,同時將受到威脅或者受到不公正處分、處理等列為侵犯公安民警執法權威的具體情形。健全了維權機制,不僅對公安機關加強公安民警執法執勤安全防範等提出要求,還對公安民警執法權威受到侵犯後的法律援助等做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同時還啟動了正當執法免責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