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晚報8月2日訊(記者 陳思秀):為培養和儲備一批紮根吉林、適應吉林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博士後人才,推動博士後研究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頻共振深度融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關於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21號)精神,按照全省“三個五”發展戰略和“一主六雙”産業空間佈局,圍繞汽車、醫藥、農産品加工、人工智能等産業領域發展需求,著力打造一批博士後培養平臺和“蓄水池”,近日,吉林省人社廳正式發佈《關於開展2019年度吉林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作為國家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儲備力量,主要在企業中設立。申請設立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的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具有一定規模,並具有專門的科技研究開發機構;擁有高水準的研究隊伍,具有創新理論和創新技術的博士後科研項目;需要招聘引進博士後研究人員,併為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一般應建有省級以上(含省級)研發和技術中心,承擔省部級(含)以上重大項目。申請建立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除具備上述條件外,以下事項可作為優先入選條件:承擔國家或省級重點項目的;有明確科研方向、研發項目、科研課題的;能為博士後人員提供國家標準以外的薪酬福利待遇的;能為博士後人員提供特殊科研經費的。
《通知》明確,被評選為2019年度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的給予所在單位一次性補貼。資金的使用範圍包括科研必需的儀器設備費、實驗材料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産權事務費、會議費、差旅費、專家諮詢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和勞務費的開支以及改善博士後人員辦公條件和基地建設等工作;在創新實踐基地從事科學研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可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申請面上資助和特別資助;在創新實踐基地從事科學研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可申請省級博士後項目擇優資助,對獲得資助且考核優秀的博士後人員直接授予吉林省拔尖人才稱號;在國務院特殊津貼、省政府津貼專家等專家稱號推薦申報工作中,開闢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直推直報”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人員可由創新實踐基地直接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推薦申報。
《通知》要求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以及各類創業園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推薦3—5個,中、省直所屬單位直接向省人社廳申報。各地、各部門(單位)接到通知後,即可組織開展申報工作。8月14日—15日受理上報材料,提前、逾期均不受理。通知中相關附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網址:http://hrss.j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