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8月20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欒喜良):20日,第十二屆中國—東北亞博覽會新聞中心舉行第九次媒體吹風會,長春海關口岸監管處處長趙中燚介紹長春海關為支持本屆東北亞博覽會召開採取的系列措施以及進境展品海關通關須知。
據介紹,為支持辦好第十二屆中國-東北亞博覽會,今年長春海關制定了十項支持措施,具體如下:
(一)制定發佈《2019年第十二屆中國-東北亞博覽會海關通關須知》《2019年第十二屆中國-東北亞博覽會檢驗檢疫禁止清單》及《2019年第十二屆中國-東北亞博覽會檢驗檢疫限制清單》,為參展商提供詳細通關指引。
(二)依託“單一窗口”和“互聯網+海關”,為東北亞博覽會提供展品備案、展品通關、展中監管、展品核銷等全流程服務。
(三)派員入駐現場,提供諮詢服務。
(四)在主要口岸為東北亞博覽會設置進境展覽品專門通道和專用窗口,優先辦理申報、查驗、抽樣、檢測等海關手續。
(五)對於東北亞博覽會暫時進境展覽品,通關環節所涉及的海關稅款均由省政府出具保函,海關憑保放行。
(六)因特殊情況需在展館現場查檢的展覽品,向海關提出申請,經海關審核同意,可運至展館現場接受查檢。
(七)實行24小時預約通關、節假日預約通關服務,提高進境展品通關速度。
(八)對東北亞博覽會參會代表攜帶自用且僅限于預防或者治療疾病用的生物製品或者血液製品,憑醫生處方或者醫院的有關證明,准予入境。允許攜帶量以處方或者説明書確定的一個療程為限。
(九)東北亞博覽會期間參展的動植物及其産品,需要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由海關負責辦理。
(十)東北亞博覽會期間品嘗、散發的預包裝食品,在境外參展商作出統一標識的情況下,可免於加貼中文標簽。對免於加貼中文標簽的預包裝食品,應在展覽品旁以中文註明品名、保質期、禁忌、食用(使用)方法等事項。參展的非銷售用的化粧品,進境前應當提供展會主辦(主管)單位出具的參展證明,可以免予檢驗。
此外,在第十二屆中國—東北亞博覽會進境展品海關通關須知方面。進境動植物及其産品、動植物源性食品等展品需辦理檢疫審批的,請參展人或代理公司將相關材料于展會開幕前一個月提交至長春海關相關職能處室,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展覽品應當符合《2019年中國-東北亞博覽會檢驗檢疫禁止清單》和《2019年中國-東北亞博覽會檢驗檢疫限制清單》。
個人攜帶物品應當符合《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原質檢總局令第146號公佈,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8號修改)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産品名錄》要求。
對部分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的進口汽車零部件試點實施“先聲明後驗證”的便利化措施。屬於免於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範圍的進口汽車零部件。
入境參展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的展覽品需辦理檢疫審批的,入境前參展商提出申請(在系統上提交),具體提交材料參見海關總署“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行政審批”公示內容。經長春海關衛檢處審批同意後,簽發《入/出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海關對入境的特殊物品實施衛生檢疫查驗,經檢疫合格後方準入境,監管等級為A、B級的特殊物品展覽現場必須具備相關生物安全控制條件。
進口展覽品的報關流程
針對本次博覽會的進口展覽品有兩種通關模式,一是“一站式”通關,二是全國通關一體化通關,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一站式”通關模式下,由活動所在地的長春興隆海關負責辦理報關、查驗放行等工作,通關環節所涉及的海關稅款均由省政府出具保函,海關憑保放行;全國通關一體化模式下,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境的展覽品無需辦理轉關手續即可在全國各口岸海關查驗放行。
博覽會期間的駐場監管
博覽會期間,長春海關將派員實施駐會監管,請各主場運輸服務商以及參展商遵守海關對展覽品展示、銷售的管理規定,配合海關做好監管工作。
展覽品的處置
展覽會以暫時進口方式報關進口的展品是海關監管貨物,在展覽會閉幕後,辦展人或其代理人應根據展覽品消耗、留購、退運、放棄、贈送、轉展等不同的流向情況,提交相應的貨物清單,及時向長春興隆海關辦理展覽品後續結案核銷手續。
展覽會銷案
東北亞博覽會組委會或其代理人在辦理完上述所有展品的結案手續後,一個月內持原暫時進口報關單及海關各種結案單證到活動所在地的長春興隆海關辦理展覽會結案手續。
記者採訪器材
東北亞博覽會暫時進境的境外記者採訪器材,海關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104號、2009年第19號、2009年第31號的有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展會期間,長春海關將派員駐會工作,現場為參展商提供諮詢服務和通關指引,還將切實做好海關監管和服務工作,為本屆東北亞博覽會的成功舉辦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