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全面推動法院高品質發展 省法院建立指標體系
吉林日報9月3日訊(記者粘青 通訊員王潔瑜)近日,吉林省法院制定出臺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建立吉林法院高品質發展指標體系的意見(試行)》《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實現吉林法院高品質發展的指標體系(試行)》兩個規範性文件,探索建立科學客觀、合理有效的高品質發展指標體系,全面規範、引導、評價和推動實現吉林法院高品質發展。
《意見》明確,吉林法院高品質發展指標體系包括發展指標體系、統計監測體系和考核評價體系,其中發展指標體系是關鍵和核心指標,統計監測體系實現即時統計監測和跟蹤分析,考核評價體系實現定性、定量評價各項工作水準。
據了解,吉林省法院將吉林法院各項工作放在全國法院工作大局下審視和謀劃,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對標,同全國先進法院的工作水準對標,堅持“服務、創新、開放、協調、爭先”的發展理念,採取宏觀統籌和微觀規範相結合的工作方法,遵循審判規律、尊重法官主體地位和符合法院工作實際,強化全省三級法院審級功能定位,建立了內容涵蓋審判執行、司法改革、智慧法院、法院管理、服務大局、群眾滿意6個方面的吉林法院高品質發展指標體系,旨在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完善配套制度機制,規範工作標準流程,優化審判資源配置,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提升法院管理水準,全面實現吉林法院高品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