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貫穿法院工作全過程 省法院出臺《意見》
吉林日報9月3日訊(記者粘青 通訊員王潔瑜):為有效防範化解法院系統各類風險和隱患,建立健全防範重大風險的各項工作機制,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助推吉林法院高品質發展,近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出臺了《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意見》。今天,吉林省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全面介紹《意見》的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
《意見》明確了全省法院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原則,即全省法院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堅持黨的領導、底線思維、預防為主、立足職能、標本兼治等原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貫穿法院工作全過程,認真排查各項工作風險點,制定措施,狠抓落實,消除風險隱患;提高全體幹警思想認識,增強風險意識和憂患意識,提高對複雜案件的敏感性和鑒別力;建立健全風險研判機制、風險評估機制、風險防控協同機制、風險防控責任機制、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強化協調,形成合力,切實提高風險防控和化解能力。
《意見》共提出28項具體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堅決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防範化解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領域風險;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助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防範化解經濟領域風險;以保障民生和維護穩定為著力點,防範化解社會領域風險;堅持預防為主,著力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風險;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加強管理年”活動,防範化解法院機關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