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優級27天,良級4天,優良率100%,創有記載以來在全國最好排名 長春8月空氣品質位居全國第四
長春市把環境空氣品質改善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大力治污染、控排放,讓長春的雲更白、天更藍,“長春藍”日漸成為長春的新名片。 楊洪倫 攝
長春日報9月23日訊(記者 楊洪倫 通訊員 李春暉):長春市委、市政府多項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措施成效凸顯。22日,記者從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生態環境部日前發佈8月份全國168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狀況排名,長春市列海口市、拉薩市、哈爾濱市之後,居第四位。這是長春市有空氣品質記載以來在全國的最好排名。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發佈的監測數據顯示:今年8月,長春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有效天數為31天,其中優級27天,良級4天,優良率100%。
監測數據還顯示:今年8月,長春市市區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9%;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1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硫(SO2)濃度為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二氧化氮(NO2)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空氣品質綜合指數濃度均值2.22,同比下降9.8%,各項參數濃度值均達到2013年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實施以來同期最好水準。
長春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長春市8月份空氣品質創佳績,有27天空氣品質綜合指數低於50,達到自然風景區標準,一方面是由於氣象條件較利於污染物擴散,更重要的是長春市多項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措施取得成效。
長春市委、市政府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視,把環境空氣品質改善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以控煤和減排為重點,強力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超標排放整治、機動車污染整治、揚塵管控、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截至今年6月末,長春市累計投入財政補貼資金15億元用於淘汰燃煤小鍋爐,共淘汰燃煤鍋爐7000余臺;長春市454台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實現達標排放;16台2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
長春市還全面加強對“散亂污”企業、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工業爐窯、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的綜合治理;精細化管控施工、道路、渣土車、裸土揚塵污染;嚴格實施建築施工標準化管理;提高市區主次幹道機械化清掃率;消除城市建成區裸露地面;從嚴管控移動源污染;加強柴油貨車、區域限行、檢測維修監管,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餐飲油煙監管……一系列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措施的深入開展,讓長春污染更少,空氣品質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