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兩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宣判
吉林日報2月12日訊(記者 粘青):吉林省各級法院堅持把疫情防控和維護穩定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工作來抓。吉林省法院下發《關於迅速組織全省法院學習貫徹“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通知》和《關於從嚴從快打擊影響疫情防控犯罪行為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依法從嚴從快懲處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壞市場秩序、危害社會大局穩定的各類犯罪行為,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今天上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兩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案件一:借售賣口罩詐騙錢財案件
1月末至2月初,被告人薛某利用微信網絡平臺編造有大量可出售防範新冠肺炎的醫用N95口罩的虛假信息,對被害人鄒某某實施詐騙犯罪,騙取鄒某某人民幣4900元。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啟動快審快判模式,審理了這起防疫物資網絡詐騙案。根據事實和證據,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案件二:非法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
1月至2月期間,被告人王某某以自家食用為目的,自製獵套10個,在梅河口市某村東山非法狩獵野生動物雉雞7隻。經依法鑒定,在王某某家中存放的野生動物死體為雉雞,屬“三有”野生動物、吉林省重點保護動物。
根據事實和證據,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拘役3個月。
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人民法院將立足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涉疫情的各類犯罪行為,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法保障社會大局穩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