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遼寧省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均應先參加工傷保險後方可開工。近日,遼寧省人社廳轉發《關於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並提出我省實施意見,要求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均應向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提交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做到先參保、再開工。
通知提出,全省各地要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所轄區域交通運輸等行業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實施方案,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科學合理確定費率,並注重發揮浮動費率作用。工程建設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短期雇傭的農民工等群體可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由施工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按照勞動雇傭關係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利、能源、鐵路、民航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建立協調督辦機制,合力做好我省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切實維護該領域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記者徐鐵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