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遼寧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
條例草案共9章64條,緊扣遼寧自貿區定位,將《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涉及政府職能轉變、投資領域改革與開放、貿易便利化與轉型升級、金融領域創新與服務、綜合監管與法治環境等方面的80余項政策措施,通過立法轉化為法律條文。
條例草案重點體現了國家對自貿試驗區有關擴大市場準入和通關便利措施、高效監管手段的內容,包括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簡化企業登記程式,建立綜合行政服務平臺,探索推進多評合一、多規合一等。
在金融創新與服務方面,條例草案將自貿試驗區在人民幣跨境使用、外匯業務、互聯網金融、融資租賃、保險以及防範金融風險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轉化為法律條文,建立與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發展相適應的新型金融支撐體系。
條例草案提出,自貿試驗區要探索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産監管體系,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同時,推動自貿試驗區和沈撫新區、中德裝備園、金普新區、大連旅順經濟技術開發區、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重點開發區、高新區、産業園區協同發展,實現優勢互補、政策互惠、資源共享、相互促進。自貿試驗區還將積極支持和推動産業集群發展,開展境內外高技術、高附加值産品的維修再製造業務試點,支持國內外機構在自貿試驗區開展飛機融資租賃業務。
條例草案提出,自貿試驗區將在國家確定的框架下全面融入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推動日、韓、俄等國家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等産業在自貿試驗區內集聚發展,努力打造東北亞新經濟區域中心。(記者 郭宏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