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11月17日電(記者孫仁斌)遼寧省生態環境廳近期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全省環保系統“放管服”改革 協同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創新環評管理,收件、受理、審批流程,讓大數據“多跑腿”,讓辦事群眾少跑路,實行全程“網上辦”,推行“不見面審批”。
根據實施意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及其變更和登出、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等10項行政許可事項全部實現“最多跑一次”。在此基礎上,對固體廢物跨省貯存處置審批、貯存危險廢物超過一年的批准、必須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審批、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等4項行政許可,實行“不見面審批”。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要求進一步下放環評審批權,壓縮審批時限,將原由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核與輻射和涉密工程項目除外)環評審批權,下放至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梳理環評審批前置件,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作為項目審批前置的手續一律取消。各級環保部門不得違規設置或保留水土保持、行業預審等環評審批前置條件。涉及法定保護區域的項目,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主管部門意見不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