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記者從鞍山市工商局獲悉,為加快推動個體工商戶發展,促進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轉型升級,鞍山出臺並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以加大扶持力度、優化轉型服務為主要措施,積極激發民營資本活力,推動全市民營經濟整體水準進一步提升、創新活力進一步增強,更好地發揮其在活躍經濟、穩定就業、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意見》以健全政策扶持服務體系為重點,從創業擔保貸款、資金扶持、企業研發等方面提出了21條具體有效的扶持新政,支持鼓勵“個轉企”,增加轉型升級企業的獲得感。
其中,在創業擔保貸款方面,鞍山提出對轉型後的小微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吸納新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補貼方面,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以轉為企業的年度為基期,3年內,按企業每年對本地新增貢獻的100%予以補貼,此後兩年,按企業對本地新增貢獻的50%予以補貼。
在資金支持方面,鞍山提出對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時間超過一年,且轉企後存續超過6個月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每戶給予2000元資金支持,有限責任公司每戶給予3000元資金支持;對由個體工商戶轉為規模以上限額以上法人企業的,每戶給予5000元資金支持。同時,支持轉型後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鼓勵轉型後企業參加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註冊登記、評價,鼓勵有關部門對轉型後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産品取得發明專利和優秀新産品、重點新産品證書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鞍山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覆蓋面更廣、引導作用更強的扶持激勵政策,細化操作流程,確保各項政策全面落地,提升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的主動性。同時,市政府建立“個轉企”工作約談制度,加強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快推進“個轉企”工作的督促檢查,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激勵,對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加強指導、幫助解決,對敷衍塞責、行動遲緩、工作不力、弄虛作假的要嚴肅問責。(記者 劉家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