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從遼寧省司法廳傳來消息,經省政府同意,《遼寧省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並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作出部署。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許可登記等事項時,以書面形式將法律法規規定證明的義務或者證明條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由申請人書面進行承諾,已經符合這些條件、標準和要求,同時也願意承擔承諾不實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就不再索要證明,直接予以辦理。
開展告知承諾試點,意味著告知承諾取代繁瑣證明,“證明你媽是你媽”等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將大為減少甚至消失。這種方式將大大減少群眾到行政機關跑腿,還要到其他機關開具證明辦事的麻煩,降低百姓和企業的辦事成本。
今年5月,司法部專門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發出通知,在全國13個省(市)和5個國務院部門開展試點,遼寧省被納入試點地區。
《實施方案》指出,各試點地區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選取有代表性的證明事項試點告知承諾制,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通過告知承諾制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來回跑等問題。通過試點先行、積極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標準和規範。
《實施方案》明確,遼寧省擬在全省範圍內全覆蓋式開展試點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可以在本地區、本部門全面開展試點,也可以選擇個別事項作為試點項目進行試點。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係公民人身安全、重大財産安全的證明事項外,對能夠通過事中事後監管糾正不符合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産生嚴重後果的事項,行政機關可以實行告知承諾。
《實施方案》要求確定告知承諾適用對象、規範告知承諾工作流程、加強告知承諾事中事後核查,依法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各地區、各部門要強化信息互通,實現業務協同,強化風險防範措施。(記者侯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