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要求和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工作安排,7月22日起,瀋陽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取消許可後,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營業管理部將強化企業賬戶事中事後監管,推進跨部門信息共享,優化企業銀行賬戶服務。
企業開戶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
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營業管理部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企業)在銀行辦理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業務(含企業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前已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變更、撤銷業務),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中國人民銀行不再核發開戶許可證。
機關、事業單位等其他單位辦理銀行賬戶業務仍按照現行銀行賬戶管理制度執行。
在原許可模式下,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需要經過商業銀行審核和人民銀行許可兩個環節。取消許可後,企業開戶流程進一步簡化,提高了企業開戶效率,節約了企業賬戶管理時間成本和財務成本。
開戶當天即可辦理收付款業務
取消許可後,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編號代替原基本存款賬戶核準號使用;企業向銀行機構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開戶銀行需向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核實企業開戶意願的真實性,對符合開戶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並將《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和存款人密碼交付企業;企業在銀行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自開立之日即可辦理收付款業務。
企業變更取消許可前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以及企業撤銷取消許可前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的,銀行均應收回原開戶許可證原件。企業遺失或損毀取消許可前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不再補發,企業可向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申請列印《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由開戶銀行審核企業相關開戶資料
企業向開戶銀行提交符合要求的開戶資料,填寫開戶申請書;開戶銀行開展盡職調查,審核企業相關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及基本存款賬戶的唯一性,並核實企業開戶意願。
審核通過後,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並向企業交付《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存款人密碼;賬戶正式開立,當日可辦理付款業務;開戶銀行事後報送賬戶信息至當地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營業管理部溫馨提示,企業開立、使用、變更和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不得利用銀行賬戶從事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整治企業多頭開戶,亂開賬戶,出租、出借、出售賬戶及利用賬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行為。(記者 王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