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撫順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立法工作新聞發佈會,就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立法為民、立法項目的形成以及今年立法計劃等進行新聞發佈。
立法工作是人大常委會一項重要職能。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是立法工作必須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則,也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證。撫順市人大常委會建立了重大事項向市委報告制度,將立法計劃和規劃及立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報告,並認真貫徹市委的決定、決議。
撫順市人大常委會出臺了《撫順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確定了民主立法原則,在立法的每個環節採取不同的公開方式,如立法項目公開徵集、法規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重大問題公開聽證、法規草案公開審議等,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立法中的作用,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宗旨,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立法項目的形成,主要源於兩個途徑:一是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提出的立法案,二是公開向社會徵集。按照立改廢並舉,確保地方法規及時性、科學性、有效性原則,撫順市人大常委會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通過立法補齊短板,確定了2019年度立法項目11件,其中立法制定項目2件,修改項目2件,廢止項目2件,立法調研論證項目4件,立法後評估項目1件。立法工作突出補經濟發展短板、補營商環境短板、補環境治理短板和補民生短板四個重點領域,把制定《撫順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條例》作為今年立法重中之重。
發佈會上,與會人員還就撫順地方立法如何體現引領推動撫順經濟和社會發展、如何把握立法技術和立法規範、立法後評估的目的和意義等進行了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