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明年起我省全面統一城鄉居民醫保
2020年1月1日起,遼寧省將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同時,合理劃分政府和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財政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省政府近日發佈的《關於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2019年年底前完成做實市級統籌。
【關鍵詞:基本醫保】
繼續提高政府補助標準 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
實施意見提出整合基本醫保制度。在統一籌資標準方面,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合理劃分政府和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財政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需求,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成年及未成年居民(包括學生)個人繳費標準,整合後城鄉居民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過渡辦法,並在2年內統一城鄉居民繳費標準。
解讀:城鎮非單位就業人口和農村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居民醫保。今年上半年,城鄉參保2315萬人,農村居民佔比最大,而且8成是成年人。今年政府補助是人均520元。遼寧省目前各地農村居民人均繳費在230元上下,相鄰省份普遍在260元以上。城鎮居民人均繳費普遍在300元以上,未成年人繳費低於成年人。2020年繼續提高政府補助標準,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
統一待遇和標準 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統一保障待遇、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起付線、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待遇標準,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對統籌區域內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促進分級診療。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和支付機制,重點保障群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在統一醫保目錄方面,對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的定點管理政策。將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定點醫藥機構整體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協議管理範圍。
解讀:保障待遇包括住院和門診兩方面,確定的原則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目前,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差距較大,尤其是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實際報銷比例差距較大。均衡城鄉居民保障待遇,主要是適當提高農村居民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準,確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減少因病致貧。
【關鍵詞:大病保險】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補償不設封頂線
在整合城鄉大病保險制度方面,遼寧省提出統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低支付比例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每增加5萬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控制在70%;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補償不設封頂線。
解讀:大病保險目前是由醫保基金出資建立的。遼寧省構建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能夠顯著減輕大病患者尤其是貧困人口的醫療費用負擔。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城鄉大病保險制度,籌資標準和支付政策全省統一,各地差別在於起付線的不同。
【關鍵詞:市級統籌】
全面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
2019年年底前,設立市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財政專戶(或財政專戶分賬戶);2020年年底前,實現基金統收統支,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並同步做實城鎮職工醫保市級統籌。
整合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全面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複合支付方式,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試點,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解讀:做實市級統籌,有利於做大“基金池”,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目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管理信息系統仍獨立運行,部分縣區新農合信息化管理水準相對落後。將建立一個可以獨立運行的全國統一標準的醫保信息系統,可滿足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需要。推進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控費的關鍵環節是定點醫療機構。
【關鍵詞:打擊騙保】
堅決遏止過度治療、過度檢查等 推進電子病歷應用
實施意見提出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嚴格執行醫保服務協議,堅決遏止過度治療、過度檢查、低標準入院、分解住院等違規行為。推進醫保智慧審核和電子病歷應用,促進定點醫療機構合理診療、合理用藥。
解讀:重點是對部分定點醫療機構有組織的欺詐騙保行為以及過度治療、過度檢查等不合理醫療行為嚴加管理,避免醫保基金損失和傷害參保人員利益。2019年,省醫保局會同各市縣共同開展了“打擊欺詐騙保 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勱,同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實施全覆蓋監督檢查和飛行檢查。(記者 經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