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政府印發《遼寧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規範和促進政務數據資源共享,提高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準。《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政務數據資源共享應當遵循統籌規劃、集約建設、匯聚整合、共享交換、有效應用、保障安全的原則。政務數據資源原則上應當予以共享,市級共享平臺應當接入省級共享平臺,縣(區)或鄉鎮(街道)不再建設共享平臺,已建的遷移到市級共享平臺。凡是能夠從共享平臺獲取的政務數據資源,一律不得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重復採集。政府部門從共享平臺獲取的政務數據資源,不得直接或者以改變數據資源形式等方式提供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其他用途。政府部門通過共享平臺獲取的文書類、證照類、合同類政務數據資源,與紙質文書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政府部門在辦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事項時,對可以通過共享平臺提取電子文件的,不得再要求申請人另行提供。(記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