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新聞網訊 周慶然 趙環宇 記者 李莉 “當前正值企業陸續復工復産時期,全市各級稅務機關將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確保稅收優惠應享盡享。”2月19日,丹東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稅務機關通過進一步梳理有關稅收政策,圍繞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物資捐贈、支持復工復産四個方面,主動向復工復産的納稅人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和辦稅操作輔導,助力企業復工復産、發展擴能。
據了解,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一系列稅收政策支持相關企業發展。
在支持防護救治方面,個人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冠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征個人所得稅。在支持物資供應方面,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産企業擴大産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在支持復工復産方面,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此外,在增值稅和消費稅相關稅收方面也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産企業,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全額退還;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産、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
為了讓納稅人、繳費人更好地了解掌握相關政策和徵管規定,全市各級稅務機關將主動對接相關企業,對照政策指引逐項加大落實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