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疫情防控期間各項公安業務停辦給企業和群眾帶來的不便,市公安局日前推出疫情防控期間延期辦理8項業務舉措。
其中包括,延長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以後的,公安機關將通過系統自動延長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日(以權威部門通知為準,以下同)後60天,無需居住證持有人返丹,並前往居住地所屬公安機關現場辦理簽注,疫情解除日後60天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的,一律視為按期簽注,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此外,2020年1月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注,並在疫情解除日起60天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順延自2020年1月1日起連續計算。
據了解,2019年12月1日至疫情解除日之間,遼寧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或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遷至遼寧省《戶口遷移證》,經網上核驗後,證件有效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日後40天;因疫情防控造成群眾持有的遼寧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或《戶口遷移證》過期,外省市公安機關要求群眾更換的,一律無條件為群眾更換。
社區警務支隊負責人介紹,新生嬰兒未在出生一個月內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疫情解除日後,憑《出生醫學證明》正常申報出生登記。
此外,交警支隊積極推行延期辦理駕駛人考試、滿分教育、審驗教育等有時限要求的業務。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的,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後辦理;對因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逾期未檢驗等原因,導致駕駛證或機動車可能被登出的,統一延長登出期限;疫情防控期間,已在互聯網預選了號牌號碼但未及時辦理機動車登記的,預選號碼有效期延長,疫情結束後可以繼續辦理登記;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到期的,統一延長有效期限。
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便利群眾、企業辦事,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已全面開通補領駕駛證、機動車選號、申領免檢標誌、違法處理、事故快處等25項網上交管業務。(許迎東 陳光旭 記者王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