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預計2020中國消費信貸規模超12萬億

2017-04-26 14:13:11|來源:網易|編輯:許煬

  網易財經4月26日訊 :4月25日,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辦的“消費金融:發展與創新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會上發佈了《中國消費金融創新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2016年末,居民消費信貸總量估計在6萬億元左右,約佔消費支出的19%。如果按照20%的增速預測,我國消費信貸的規模到2020年可超過12萬億元。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在會上表示,我國消費對GDP的貢獻率在2016年首次超過了投資,現在對GDP的貢獻約為66.4%,消費增長和消費金融的蓬勃發展是相輔相成的,但金融要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與真實的經濟活動相關聯。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剛對《報告》進行了解讀,指出未來消費金融的趨勢是金控化、平臺化;服務人群年輕化、普惠化;消費場景小額化、分散化;科技驅動和監管與創新的平衡。

  他提出,我國消費性貸款規模小,發展空間大,高儲蓄率和人口結構的改變釋放了消費需求,消費金融産業鏈和個人徵信系統的建立為消費金融的發展提供了基礎,互聯網消費金融可能向“大而全”+“小而美”的方向轉變。

  消費金融要回歸普惠的本質 風控與定價能力是核心

  對於消費金融而言,數據和技術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著風控和獲客效率,在過去的20年間,傳統金融機構的服務模式傾向於企業金融、為大企業投放貸款,而3年前,消費金融逐漸火了起來。這背後不僅有政策紅利的支持,更是因為人們消費習慣的改變,讓金融服務變得越來越互聯網化。

  《報告》認為,在消費金融領域,技術驅動將貫穿從資産獲取到資金對接,乃至用戶體驗的全過程。同時,數據驅動下的風險定價是消費金融企業的核心能力之一。

  京東金融消費者金融事業部總經理區力指出,無論是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機構還是金融科技公司,解決普惠關鍵就在於解決可負擔成本問題。在現實的商業模式中,成本結構的不同會讓商業模式産生很多的變化,固定成本高而變動成本低的商業模式,是相對沒有邊際的,可以快速複製,這就表明,如果固定成本可控,變動成本低,一定是適合普惠金融的商業模式。

  “通過數據去驅動風險定價能力,如果只是一味地提高定價、盲目做大用戶規模,這不是能力,真正的能力體現在把定價控制在合理的水準,甚至想辦法降低定價,用高效率的風控逐步拓展用戶。”區力説。

  從整個行業和國內市場來看,普惠金融不光局限于互聯網金融機構,傳統金融機構也是金融科技的深度參與者。實踐也證明,新技術的運用最終能夠幫助降低金融服務成本,提升服務效率,推動金融服務的普惠,尤其是讓消費金融變得規模化,成本更低。

  “2016年,Fintech成為了一個熱詞,但Fintech絕不是一個概念,它不一定僅僅代表互聯網金融機構,而是,要讓Fintech和傳統金融機構建立密切的關係,通過數據和技術幫助傳統金融機構實現“+互聯網”,把互聯網當做技術去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因此,本質上Fintech是幫助做好金融業務的手段,風控和定價能力依然是核心。”區力説。

  消費金融高速發展 但風險仍存

  在會議上,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陸書春提出了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幾大特點,即服務主體較傳統的消費金融更為多元化和複雜化,服務對象趨於年輕化,小額和短期貸款佔比高,服務價格以發放低利率貸款為主等。

  對於高速發展的互聯網消費金融,不可避免地會暴露出一些問題。陸書春指出,隨著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發展,門檻低、機構多、增長迅猛等問題逐漸顯現,同時也暴露出互聯網消費金融領域過度借貸、重復授信、過高吸費,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問題,有可能對未來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造成一定的不穩定因素。

  對此,陸書春提出了對消費金融監管方面的一些建議,首先應當完善監管,加強自律,針對過度借貸、非法催收以及過高吸費、侵犯個人隱私等問題要加快出臺相關制度和規則;其次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針對信息孤島造成的不對稱問題建立信息共享平臺;還要建議行業專注技術驅動,加強對大數據、人臉識別、智慧設備等新技術的應用。

  “確實有一些過度的不規範的發展,需要進行一些監管上的規範,因此我們看到很多沒有牌照的機構做一些持牌者能做的事情,有很多掠奪式的做法,或者對個人信息的不保護現象等等,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之下,我們應當會在消費金融領域出臺更多的監管措施。”曾剛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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