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納入央行統計體系 混業經營成一大挑戰
“人民銀行已將互聯網金融統計納入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日前,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在參加論壇發言時表示,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與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籌建工作組聯合開展工作,共同研究制定互聯網金融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共同規劃和建設高起點的互聯網金融統計分析監測大數據系統。
盛松成稱,目前央行已經對十幾傢具有代表性的互聯網企業進行了深入調研,初步摸清了當前互聯網金融各業態的基本情況和業務流程,並提煉出了每個業務環節能夠産生的數據項,同時對各數據項採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研究。
據悉,央行在十部委指導意見中提出的七個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都將開展統計監測。盛松成説,統計的重點還是風險較大的領域和業務,如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及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等。
“對於部分互聯網企業的客戶備付金和風險準備金等信息,我們也將予以統計。”盛松成表示,在數據統計的基礎上,央行還將開展有關的分析監測工作,包括各項業務的交易總量、人數、利率水準、期限結構、資産品質,以及行業的資産負債和損益情況等。
對於下一步規劃,盛松成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統計制度包括五個業態、三大類、近六十個統計指標,計劃明年年初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端採集數據。最近調統司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共同研究制定了初步的統計系統,這一系統也在11月末交付使用。
此外,盛松成還表示,由於互聯網金融領域創新不斷,如何準確界定各類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和業務,統計工作如何緊跟這一行業的發展步伐,如何面對行業內的混業經營等一系列問題,都將面臨較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