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徵信市場仍存“囚徒困境”
新京報漫畫/許英劍
金融視野
國內個人徵信行業將正式呈現“兩大陣營”,即央行徵信系統和互聯網金融信用信息體系。但央行徵信中心的個人徵信數據尚未向第三方徵信機構開放,而互聯網徵信機構數據使用也局限于各自的集團。
據媒體報道,央行近日下發了針對個人徵信機構、企業徵信機構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的《徵信機構監管指引》。該《指引》主要內容包括設立個人徵信機構審慎性條件、規定對徵信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加強信息主體的權益保護等。
雖然《指引》發佈多少有些低調,但其影響不可忽略。這標誌著我國個人徵信業務除央行徵信中心及其下屬的上海資信公司之外,開始向社會機構放開,這將極大促進互聯網時代下的徵信業發展。可以預期,《指引》下發後,年初籌備個人徵信業務的各家機構通過檢查後將被授予牌照,從而國內個人徵信行業將正式呈現“兩大陣營”,即央行徵信系統和互聯網金融信用信息體系。前者以商業銀行報送的信貸信息為核心,後者基於個人交易和社交行為軌跡。
但從目前來看,個人徵信市場也還面臨一系列待解難題,首當其衝的則是各徵信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問題。從外部數據來看,目前政府已經開放的工商、學歷、學籍、公安等方面數據,各家都已先後接入,並無太多差異。可從內部數據來看,每家公司都在標榜自己的數據很大很全很獨特,但普遍面臨信息孤島問題。
央行徵信系統的缺陷在於,商業銀行報送的信貸信息標準不一,相互之間難以橫向比較;信用數據來源狹窄,主要是通過線下渠道,線上數據難以獲得,限制了信用分析樣本量。而源於互聯網巨頭的徵信機構大數據積累最充分,採集數據的範疇已經突破了“金融屬性”,延伸到社交數據、電商數據等互聯網大數據。但如何用這些缺乏驗證性、弱相關的數據,分析推導出與個人信用的強關係,是橫亙難題。各方都希望能夠共享他人信息而獨享自身掌握的信息以獲得更多利益,由此形成了“囚徒困境”——央行徵信中心的個人徵信數據尚未向第三方徵信機構開放,而互聯網徵信機構數據使用也局限于各自的集團。
徵信與其他基礎公共設施行業類似,有一定的公共性。個人徵信信息的共享和整合能夠有力促進互聯網金融企業和商業銀行防範網絡信貸與線下信貸的各種風險,促進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金融效率。因此,徵信建設目標應是形成一個充分競爭與合作並存的市場格局。從合作的角度來看,共享信息屬於構建信用社會的集體理性,交互降低蒐集信用信息、客戶評估成本。從競爭的角度來看,同時從事第三方徵信的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商業銀行如何分享個人徵信信息,是一個商業動態博弈過程。
綜合我國目前狀況,縱向上,在國家推進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建設中,應突出考慮徵信系統特點,整合中央到地方各行業部門的徵信基礎數據,向符合要求的市場化徵信機構提供公共數據查詢服務;在橫向上,鼓勵各類徵信機構完善信息共享協調機制,甚至可將徵信機構基礎數據共享作為獲得個人徵信牌照的優惠條件。不同的徵信機構應在産業鏈上扮演不同角色,各自尋找自己擅長的利基市場(又稱縫隙市場),徹底消除數據孤島。否則當前日趨嚴重的“一人多貸”現象令人憂慮,難以徹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