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5000元限額”限制
新華社圖。
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解釋稱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5000元限額”條款的限制
廣州日報訊
(記者黃江潔)央行7月31日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單日交易限額5000元的規定引起消費者廣泛關注。
不過,央行隨後解釋稱,銀行卡交易不受“網購5000元限額”條款的限制。對此,網友紛紛拍手稱好,“不用剁手,可以盡情敗家”。
銀行卡網購不受5000元限制
央行7月31日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支付機構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這是否意味著不能愉快地 “剁手”了?
其實不然。央行隨後明確指出,額度限制僅規範個人客戶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交易,客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的交易(包括“商業銀行網關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等),則不受該條款限制。
網友:可以繼續“剁手”
東莞藏富於民,東莞人熱衷於網購是有數據支撐的。
阿裡巴巴公佈的數據顯示,2013年“雙十一”當天,東莞人豪擲3.16億元,位居全國大城市中第20名;而去年“雙十一”,東莞人的“戰績”則更是驚人,半天時間交易額就近3億元。
央行的上述徵求意見稿公佈後,東莞有“骨灰級”“剁手族”吳女士就發微信説,“網購限額5000元?買臺蘋果手機就不止了!再也不能愉快地網購了。”而央行解釋銀行卡不受5000元限制後,吳女士又發微信説,“原來我搞錯了。還是可以繼續剁手的,呵呵。”
“好消息,銀行卡不受5000元限額,以後大家電、手機、包包還是可以網購,用銀行卡快捷支付就行了。”東莞某保險公司職員廖女士在朋友圈裏轉發相關,並評論説。她轉發的連結也得到了一眾朋友的點讚和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