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論壇:金融改革創新應著重實體經濟

2016-06-03 16:27:16|來源:中華工商時報|編輯:許煬

金融街論壇:金融改革創新應著重實體經濟

在2016第五屆金融街論壇

  中國當前要實現資源的有效再配置,原先有錯配,結構變得不好並扭曲了,現在轉回來就是實現再配置。還要依靠市場激勵,通過優勝劣汰、市場競爭,使企業和創業者都能發揮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多位專家和業內人士日前在2016第五屆金融街論壇上表示,在實體經濟轉型、國家推進供給側改革的過程中,金融改革和創新應緊盯實體經濟。

  “市場怎樣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所要建立的制度基礎是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吳敬璉稱,中國當前要實現資源的有效再配置,原先有錯配,結構變得不好並扭曲了,現在轉回來就是實現再配置。還要依靠市場激勵,通過優勝劣汰、市場競爭,使企業和創業者都能發揮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在談到金融改革時,吳敬璉稱,核心的包括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比原來預料的要快一些,但單項突進不可能發揮整體的系統性效果,其他改革也亟待推進。如何支持金融的各種創新也是很重大的任務,中間有重要的環節,比如徵信體系的建立,這是金融體系的基礎性建設,如果不能有所進展,會拖累整個體系的建設。

  金融改革的著力點要明確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在金融街論壇上表示,當前貨幣政策調控與宏觀金融管理面臨新的要求,應該高度關注三個問題:貨幣供給與杠桿率的問題、金融業快速發展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問題和現代金融發展的趨勢與有效監管問題。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快速發展,新型金融産品,金融組織和金融業態不斷涌現。2016年一季度金融業增加值佔同期GDP之比已經高達9.9%,創歷史新高。與金融業快速發展並存的是,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在各地區和行業還不同程度的存在。對於技術創新和産業創新、小微企業、三農,特別是貧困地區的金融服務依然是金融業發展的短板,金融發展的普惠性還亟待進一步提升。”陳雨露表示。

  他認為,針對我國金融業目前的問題,金融改革的著力點是構建現代金融體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其中,微觀層面要遵循市場化改革方向,有序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構建激勵相融的體制機制,支持和鼓勵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創新,提升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在宏觀層面上,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貨幣政策體系和金融監管框架,消除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特別是對於那些可能會引發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因素應及時納入宏觀審慎管理的框架,妥善加以管控,牢牢守住底線,為經濟的穩定發展和結構性改革提供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不斷提高貨幣政策和宏觀金融管理的有效性。

  此外,對於金融改革,陳雨露認為其體制性目標和中期任務越來越明確。金融改革的體制性目標是建立有效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當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的發揮政府作用的現代金融體系。金融改革的中期任務是切實建立有利於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金融服務體系和金融管理框架。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指出,新常態下,我國經濟形勢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大部分實體經濟轉型尚未找到正確方向,傳統金融體系的融資功能失去了目標。李揚認為,應準確把握實體經濟需求,而發展資本市場尤為重要,應儘快建立服務於長期融資的信用機構,完善城鎮化建設融資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要發展為草根服務的股票市場,滿足地方經濟需求的股票市場。”此外,應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圍繞核心企業,管理上下游企業的資金流和物流,並把單個企業的不可控風險轉變為供應鏈企業整體的可控風險,通過立體獲取各類信息,將風險控制在最低。

  創新需要化解過剩産能來配合

  而助力經濟穩增長、推動供給側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化解過剩産能。“淘汰落後産能與鼓勵創新發展,是中國經濟結構的戰略措施,簡政放權的改革與清除‘僵屍企業’是促進企業新陳代謝的政策措施。”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吳曉靈在論壇上表示。她認為,“僵屍企業”不能市場出清是中國經濟結構的重大障礙,不恰當的政績考核和維穩的責任壓力,促使政府盡力從資金上維持一些“僵屍企業”的生存,“僵企”退出又會面臨職工下崗的問題。有很多人不理解市場經濟中的就業與再就業的循環往復是經濟發展的必然過程。

  吳曉靈稱,契約精神和對財産權利的保護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石,破産就是契約的依法終結。現代破産制度引入了破産重整程式,在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同時,力求讓債務人資産、財産價值最大化,是從更深層次上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今後要完善破産法律制度的各項配套措施,依法促進市場出清。要按照商業化原則來判斷企業是否有生存的能力,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建立恰當的激勵機制,設立談判的協調機制,而不是具體決定重組和談判的結果。

  吳曉靈稱,要完善破産法,增加預重申制度、經營型事業單位破産制度,特別是個人破産制度應建立起來,因為很多民營企業,個人財産和企業財産是高度重合的,如果沒有對個人財産的充分保護,企業家就沒有安全感。同時要完善與破産相關的稅收法律體系,完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

  對此,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建議,化解過剩産能一是政府政策要遵循市場規律;二是必須改革項目審批制度,使得企業能夠快速應對市場變化;三是要努力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使得不同所有制的企業獲得資源的成本差距不大;四是銀行必須加強關注壞賬的産生及解決;五是要加強對地方政府的激勵約束。

  監管不可或缺

  中銀國際研究公司董事長曹遠征認為,需要一方面鼓勵金融創新,另一方面要鼓勵有效的配置資源,有效的分擔風險。

  北京市常務副市長李士祥表示,為支持金融業的融資,的確需要創新金融監管方式。“比如,對創業投資基金與證券投資基金實施差別化監管;需要創新金融産品,比如,推動銀行借助貸款聯動、投貸聯動,為初期創業的科技型企業提供更多的幫助;需要創新外匯管理,支持科技型企業以全流通的方式在境外上市等等。這些都將促進科技與資本的有機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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