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擬出臺《徵信業務管理辦法》
近日媒體報道稱,《徵信業務管理辦法(草稿)》已經進入徵求意見階段,其中對信息採集、信用使用以及徵信産品進行了規範。分析人士預計,個人徵信牌照下發漸行漸近,未來信用更加“值錢”,建議老百姓逐步建立自己的信用記錄,珍惜個人信用。
■事件
下發徵信業務管理辦法
央行徵信管理局日前向各大徵信機構下發了《徵信業務管理辦法(草稿)》,其中對信息採集、信用使用以及徵信産品進行了規範。
目前我國正在不斷完善徵信體系建設。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楊子強在6月14日召開的2016年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會議表示,當前信用建設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不足,因此,要從問題出發倒逼改革,探索改革的可行路徑:一是以問題為源,用問題倒逼獎懲;二是以獎懲為綱,用獎懲倒逼共享;三是以共享為基,用共享倒逼共建;四是以共建為魂,用共建倒逼立制。
6月12日,國務院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和對嚴重失信主體懲戒力度。
挖財信用業務負責人金忠堃表示,《意見》顯示政府部門高度信用體系建設,明確提出鼓勵對守信者提供更優惠便利的服務,加強對失信行為的限制和懲戒。“未來信用將更加‘值錢’,在一個人的財富版圖中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目前還有相當一部分普通民眾信用意識淡薄,比如存在大量的信用白戶,信用卡等常見信用産品的使用者逾期等情況也屢見不鮮,普通人立信護信宜加緊提上日程。”
此前,國務院于2013年頒布了徵信行業法規《徵信業管理條例》。市場普遍認為,近年來,監管重視徵信體系建設,加大徵信業務管理力度。中國徵信體系的逐步完善將有利於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利徵信企業合規開展業務,還有利於百姓建立信用。
■措施
信息採集注重保護隱私
上述草案對徵信機構的信息採集、整理、保存、加工、對外提供、徵信産品、異議和投訴以及信息安全等徵信業務的各個環節做出了規範。
其中,在個人信息的採集方面更加注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上述草案明確,徵信機構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並明確告知信息主體採集信息的目的、信息來源和信息範圍,以及不同意採集信息可能産生的影響等事項。
同時,對於網絡公開信息採集的要求,徵信機構採集個人在網絡上公開的信息,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信息外,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同意。
針對老百姓關注的信息洩露問題,上述草案明確規定,信息使用者使用個人信息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目的,按照與信息主體約定的用途使用,超出約定用途的,應當另行取得同意。
此外,信息使用者將個人信息用於行銷及其他信用交易以外的用途時,應當明確告知信息主體,並單獨取得信息主體的同意,信息主體有權要求徵信機構將其納入拒絕用於行銷的範圍內。限定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信息使用者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的,信息使用者、第三方、信息主體之間應當具有交易或履行合同的業務關係。
■展望
個人徵信牌照漸行漸近
2015年1月,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做好個人徵信業務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騰訊徵信有限公司等8家機構做好個人徵信業務的準備工作,準備時間為6個月。據媒體報道,央行已經進行多輪驗收,個人徵信牌照仍未下發。
多位接受採訪的業內人士記者時表示,未來隨著《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出臺,徵信企業合規性加強,能更好地依照法律法規開展業務。此外,預計個人徵信牌照漸行漸近。
對於普通人,金忠堃提醒,信用記錄空白的“白戶”,在沒有任何信用記錄的情況下,無法享受信用體系帶來的利好。他建議稱,信用卡是最常見的信用産品,建議仍是信用白戶的用戶,可以從申領第一張信用卡開始,逐步建立自己的信用記錄。而已有信用卡的用戶,應當更加珍視自身信用記錄,避免不良信用記錄的不利影響。
此外,分析人士指出,隨著中國徵信體系完善,將來互聯網金融企業在信息採集、核實上降低難度,行業能夠降低整個徵信的成本,進入健康發展之路。(京華時報記者 余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