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穆: 反欺詐措施應與金融創新同步推進
當下,保險業在全球金融業當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並逐漸成為整個經濟活動的重要支撐。但在金融持續創新的背景下,保險行業的風險防範以及消費者保護問題也日益凸顯。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保監會原副主席、黨委副書記李克穆指出,保險行業的風險防範問題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個是騙保;一個是騙賠。他解釋説,騙保是保險公司對消費者的一種誤導,這在國外也比較常見,目的就是使消費者進行一些不符合他們利益的投資。如誇大保單利益,將保險主要定義為理財産品,這使保險背離了最初的保障功能,而成為了投資的渠道。“實際上,保險是可以具備投資功能的,但保險根本上還是應以保障為主,若在方向上出現問題,就會發生誤導並出現理賠難等問題。”李克穆説。
而騙賠則指的是社會上的一些人和機構把保險公司作為對象,欺騙保險公司,導致保險公司做出了一些非常冤枉的賠償。李克穆舉例説,如幾年前有一家公司找到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利潤損失險”,支付大額保費,但如果該公司經營發生重大問題,就需索取賠償。保險公司在沒有經過詳細考察的情況下答應承保,很快這家公司就宣佈破産,按照承保協議,保險公司要做出鉅額賠付。實際上這家公司在投保之前已經即將破産,因此從形式上看,這就是騙賠。
那麼,在金融創新的同時如何防範風險的出現?李克穆認為,金融創新與反欺詐應同步推進。他指出,當一個行業迅速成長起來,就需要考慮在其成長過程中是否會伴隨著欺詐問題的産生。同時我們要注意到,欺詐永遠是雙向的,機構可能會欺詐消費者,社會上的某些消費者也有可能欺詐機構,因此我們在制度創新和産品創新的同時就要充分考慮到可能存在的風險,並制定出防範風險以及反欺詐的相關措施。“總之,要有總體的考慮和規劃,不能哪出問題補哪。”李克穆強調説。
同時,隨著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也對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帶來諸多技術上的創新。李克穆認為,在監管中特別是對金融企業,一定要有很強勁、很嚴謹的技術性監督。“龐大的金融業不可能都是現場監管,所以一定要通過信息技術來進一步強化非現場的監管,用技術手段加強監管。目前保監會已經建立了一個信息平臺,可以説無論是行業的發展還是監管都離不開信息平臺的運作。”李克穆説。
“我們還需要進一步運用社會各方力量實現社會監督”,李克穆表示。要讓公眾對金融業有了解,對反欺詐有了解,用社會的力量來監督金融業的運行。同時要讓我們的創新更加透明,讓金融創新在陽光下運行,只有這樣金融業的運行才能夠順暢,才能夠避免更多的風險。(記者 孫琳)